【圆明网】杨应红,女,三十多岁,湖北应城郎君大法弟子。1998年开始修炼大法。杨应红在向世人讲真象时,将应城大法弟子詹伟被迫害致死的真象及杨应红本人在沙洋七里湖劳教所被迫害的真实情况揭露出来,应城公安局恼羞成怒,再次将其非法关押。杨应红正念闯出后,继续揭露邪恶迫害的真象。
2004年11月初,杨应红突然失踪。两天后,其父母到当地公安局要人,公安局政保科负责人说:“不知道。你们到车辆交管站去问。”杨应红父母到交管站去问,交管站负责人说:“你姑娘车祸死亡,已经火化。”
杨应红父母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横祸,痛不欲生,且疑惑不解,要求立即见肇事司机。但交管站当时没有交出肇事司机。
杨应红父母后去现场查看,并询问当地老百姓,但当地老百姓都吞吞吐吐不愿说。后经多方查问当地老百姓,其中有人说:“是公安局交代过,不让我们说。”
不久,应城公安局及车管站多次派人催家属去拿赔偿金,并说赔偿金给十六万元,尽快了解此案。杨应红父母坚决不要赔偿金,并强烈要求:“我女儿决不是车祸死亡。我们要知道事实真象,还女儿一个公道。”
对于杨应红突然失踪并在失踪后两天突然离奇车祸死亡,家属对此案提出疑点如下:
任何车祸事件,车管所必须先通知家属认领死者,并由家属安排后事。对于杨应红一案,在家属不到场的情况下,车管所擅自将死者草草火花,其中必有隐情。
重大交通事故首先要有现场勘测记录和现场录像;处理交通事故时,应了解并记录事故案发原因,责任人应由公安机关收押,由法院处理,特别是人命案,更需要法医鉴定。但在本案中,交管所隐瞒肇事情节和肇事责任人;而公安局更是封住人口,不让当地老百姓提供任何线索,其背后的真实原因是什么?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在众多交通事故中,一般赔偿金很难拿到,而且家属一方要经过长时间无数次的向有关部门交涉,才能落实,而赔偿金通常也只有几万元。而在本案中,公安局多次催家属去拿赔偿金,并说给十六万元尽快了结此案,公安局到底害怕什么真象暴露?
基于上述疑点,事实真象有待后查。
我们呼吁国际社会和国际人权组织调查此案,将真实情况公布于众。同时希望当地大法弟子和正义善良的知情者能够提供详细案发经过或证据,以利将凶手绳之以法。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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