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2005年2月14日,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授权海外媒体大纪元新闻网发表退团声明,全文如下:
当年的单位,必须都是党团员,为此,年青时也被动的被入过团,虽然从来没当回事,也超龄了几十年了,早已不是团员了,还是声明一下退出好。当然不用给神看,给人看吧。
大法:李洪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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