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2001年1月4日,广东省茂名市杨名芬因在茂名公馆与同修一起喷“法轮大法好”,被巡警绑架;二个月后被非法判劳教一年送往三水妇教所。在压力下被迫所谓的“转化”。2001年10月回家后,杨名芬通过学法认识到“转化”是错的,立即写信的三水妇教所声明“转化”作废,随后遭到茂名市610上门绑架,被非法关押进“茂名法制学校”,一直到2004年3月份,家人被勒索了5000元后才放人,被释放时杨名芬身体已非常虚弱;长期卧床不起,于2004年10月26号去世。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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