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蒙阴县迫害法轮功事件追踪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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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山东省蒙阴县是迫害法轮功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有2人被迫害致死,有120余人被非法劳教、判刑,有数千人遭受非法关押、酷刑虐待、高额罚款的迫害,其中有些人失去了工作,或工资被非法扣压,很多人被非法抄家,有的不堪忍受而被迫离家出走。2004年,在蒙阴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还在继续,有时还很严重,甚至在秘密进行,不时还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抓捕、关押、罚款、劳教、判刑等。

江××出于妒嫉和恐惧,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大搞独裁统治和人权迫害,打压迫害法轮功,制造了“做好人有罪”的人类最大丑闻和人间惨剧。

(一)60岁的王付成被恶警、610人员折磨得休克

王付成,蒙阴县蒙阴镇东芋来村民,60岁,因1999年去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公道话而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并被蒙阴镇政府敲诈勒索5000元,后镇政府人员不间断的打着“回访”的幌子对王付成家非法搜查,只要搜出一点大法资料就对其抄家,并恐吓家人要逮捕王付成。

王付成被迫离家出走二年漂泊在外,有家不能回,妻子儿女不能照顾。2004年初王付成被非法绑架,在茶棚派出所被恶警、610人员没头没脑的打,用电棍电,把王付成折磨得休克后送蒙阴县医院抢救,后被秘密关押。

王付成抓后,610人员在晚上去王付成家把他一个儿子非法绑架到610关押20多天,并勒索罚款5000元。

(二)孙佩进被折磨后秘判5年、妻子于在花被迫离家

孙佩进、于在花夫妇,蒙阴县蒙阴镇东芋来村民。炼法轮功前夫妇俩人患胃痛、经常性头痛,月子造成的腰痛等多种疾病,在炼法轮功后各种疾病不治而愈。为此,在2000年初,于在花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而被非法抓捕,并在蒙阴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个月。期间,蒙阴镇副书记公丕宝(现任房改办主任)和二警区警长张志坚抄了他们家,把水桶、彩电及小卖部所有值钱的东西全部抄走。后夫妇俩被蒙阴镇不法官员非法关押在茶棚村受尽非人折磨,20多天不让睡觉,王欣(当时蒙阴镇政府工作人员,现调到蒙阴县610当打手)、杨明、姜怀忠等对他俩进行了毒打。

在县610非法关押期间,一天晚上,当时的蒙阴县政法委书记李枝叶(现为沂南县组织部长)和公安局姓刘的一个科长(近60岁),让一个小打手喝上酒、毒打于在花,并打得鼻口出血,头脸肿得象胖娃娃,半月后才消肿。李枝叶和当时的610头目类延成(现为旅游局长)不承认是打的,说是关押时间长缺乏阳光造成的。

孙佩进、于在花夫妇回家后,镇上不法官员和派出所恶警三天两头到家中骚扰,不是让夫妇俩上洗脑班,就是以劳教来威胁,其中一天晚上11点多,公丕宝带人跳入宅把孙佩进叫起来问于在花哪去了(当时于在花不在家),孙佩进说不知道,他们就要动手打人,孙没办法带他们去于在花娘家(谭家召子村),没找到,他们在北环路将孙佩进毒打一顿。

2001年农历12月,张志坚又带5人到孙佩进家抓人时,夫妻俩被逼无奈,离家出走。2003年初孙佩进被抓,遭受残酷的折磨后,被秘密判刑5年,现被非法关押在潍坊监狱。

2004年初,于在花又被绑架,在610被类延成、房思敏、王欣毒打。王欣用电棍电,并野蛮的折磨她,造成下肢瘫痪,不能自理。50多天后,610怕承担责任,让接回家(之前威逼其对领导和家人写了保证)。

于在花回家后,检察院和镇政府不法官员不断上门干扰,表面上关心,实际探测情况,看看腿好没好,如好了,便要把人带走判刑。

2004年7月检察院在没有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到于在花家乱搜,找出一本《转法轮》,他们便想把于在花带走,于在花身体未痊愈的情况下,又被迫离家出走,家里撇下七八十岁的公婆和十多岁的女儿无人照看。

(三)改邪归正的薛义军被绑架、勒索、劳教

今年35岁的蒙阴镇赵峪村的薛义军,修大法前是个正事不干而偷、摸、抢的主,是蒙阴城南一带小有名气的小混混。学大法后,他明白了人生的意义,知道了生命本性是善,而不应该行恶,于是彻底与以前的恶习决裂,走做好人的修炼道路。大法使他脱胎换骨、重新做人,是大法改变了他,这也是所有认识薛义军的人有目共睹的事实。

当大法与大法学员受到无端的迫害时,作为亲身受益的薛义军为了告诉世人事实真象,为制作大法真象资料提供了帮助,这也是做人的道义良心。然而2004年初,薛义军夫妇被非法绑架,610的人说找什么资料,把薛义军家东院墙都推倒了,屋里的顶棚也全撕光了,满屋的东西翻了个底朝天。凡能动东西扔了个一片狼藉,象被电影里描述的鬼子扫荡过一样。

610不法人员们甚至连薛义军的两个小孩都不放过,连哄带吓的,想从小孩口里探听东西。把薛义军夫妇绑架走后,610的人在薛家住了一天一夜。薛义军在610遭到了无端的折磨,王欣还用电棍把薛电得吃不下饭,他们对外说薛绝食,找借口强行迫害薛义军。

2004年四、五月份,薛义军被非法劳教三年,其妻被勒索罚6000元后放回家,做出租用的一辆面包车至今还被610扣着。

(四)王红被非法劳教,家中还有70多岁老母和七岁幼儿

王红,女,今年30多岁,曾任常路镇党委宣教委员,因为法轮功北京上访而被撤职。2004年与常路镇签订轮岗协议,到个体私营企业打工。2004年4月下旬,常路镇政府突然要求其回常路上班,说是工作需要,要求白天上班,晚上住在常路,或写个保证书,再交纳10000元押金。同时常路镇和县610到王红家非法搜查,在搜查无果的情况下,常路镇副书记苏万海带人到王红打工的企业,将王红骗上车绑架到县610.常路镇对外宣欺骗说:让王红回来上班,她本人不同意,我们才将她送到县610。

王红被关押后,恶警、610又到王红打工的私人企业,进行了非法搜查,同样无果。王红在2004年5月非法劳教三年,家中撇下了70多岁的老母和七八岁的儿子。

(五)退休职工公丕建两次被非法劳教,又遭610绑架

公丕建,蒙阴县粮食局退休职工。因修炼法轮功,曾两次被非法劳教,在蒙阴看守所关押期间,被铐在地铆(俗称“死人床”)半个月,平躺四肢分体,生活不能自理,遭受了非人的折磨。

2004年8月初,又遭绑架。610人员在没有任何亲人在场和无任何搜查证件的情况下,私自打开公丕建家的房门及楼下储藏室进行非法抄家,将他们认为该拿的东西全部抄走,家里被翻得一片狼藉。现仍被非法关押在县610。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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