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奥地利海恩杂志(Herrn Magazine)刊登了一篇题为“江××魔掌伸向奥地利“”的文章。译文如下:
现年32岁的王泳自1993年就居住在奥地利,他被维也纳的中国领事馆拒绝延长护照期限。领事馆做成这样决定的原因,是基于他是一名法轮功的修炼者,而且经常参加中领馆前的烛光守夜活动,呼吁停止在中国对法轮功的迫害。中使馆对这件事情并未提供任何书面通知文件。
法轮大法信息记者电话采访王泳先生有关这整个事件。
记者:可否说明护照被拒绝延期的经过?
王泳:我在6月30日将申请书送到中国领事馆。通常大约一星期就会拿到护照延期。7月7日当我到中领馆时,他们告诉我因为他们正在等待中国的通知(指示),所以我的护照延期还没办好。他们的意思是说,我是一名法轮功学员,而且相信我是一名重要的组织者,负责筹画每周四在中国领事馆前举行的烛光守夜。我以事实否认这项指控,烛光守夜并不是由任何人策划或组织的,而是任何有时间的人都可以参加这项活动。我并不是都有时间参加,只是尽量参加。
记者:您有跟使馆人员谈过吗?或会见使馆人员吗?
王泳:我曾想要亲自会见领事,但他们把我转到使馆人员那儿。我在那儿试图解释为何学员要在中使馆前举行烛光守夜。在那里很难表达一个人的观点,因为那里的职员强烈受到中国不实宣传影响。她很客气的解释,她不被允许从法轮功学员那儿拿任何资料。她认为,中国的名誉将会因为我们损害江××的名誉而受影响。
我试图澄清,我们并不反对中国政府或任何中国政治,我们只是呼吁反对违反人权及在中国镇压法轮功学员的暴行,并且主张采取法律行动,将那些应负责的人绳之以法。我们珍视中国人民、文化,并试图将这个事实向中国人民公开澄清。
记者:前曾遇到任何问题吗?
王泳:中使馆人员在我修炼前就认识我。他们并不很赞同我修炼,要我私下安静地炼,不要公开炼。
问题起源于我的婚姻。我必须申请必要文件,也就是中使馆国民注册办公室所发的结婚证书。他们告诉我说,我必须先签署一份声明书表示停止修炼法轮功,他们才会处理我的结婚申请案。我拒绝这样做,并亲自跟大使会谈后,我才收到结婚证书。
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
所有中国人民共和国的都人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及请愿的自由。
王泳(前排右)在中领馆前的烛光守夜 |
* * *
Here is the article in English language:
http://en.clearharmony.net/articles/a21907-article.html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