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伦敦(欧洲法轮大法信息中心)讯-针对中国国务院委员陈至立所进行历史性的法律行动,已经向前跨越了一大步,8月3日在坦桑尼亚达莱萨兰(Dar Es Salaam)预审法官对于透过律师提起此诉讼案的衣索匹亚的法轮功学员做出有利判决结果。
随着此次法官的裁定,民事诉讼程序已告终结,为刑事审判的诉讼程序开启了一条大道,此案现正在移送至国家检察总长办公室(The Chief State Prosecutor’s office)。
本案是以民事案件的方式发动的,在7月19日正式提出诉状,状中控告中国对修炼法轮功的教师和学生进行谋杀和酷刑,而陈至立在1998-2003年担任教育部长期间,至少有61位教师或学生因为修炼法轮功而被杀害。
陈在7月19日被传唤到庭应讯,创下了在许多国家被起诉的应对迫害法轮功负责任的中国官员中,第一次亲自出庭应讯的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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