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红石崖镇(原属胶南市)派出所恶警高泗俊,男,40岁左右,自1999年7月20日后,紧随江氏集团迫害大法,带头抓捕、迫害大法弟子,在当地群众中的影响极坏。2004年4月份,高泗俊在红石崖镇龙泉王家村后的一个车祸事故现场進行勘察时,被一辆迎面而来的超载货车当场撞死,其死相惨不忍睹,另外有两名警察受伤被送往医院。
我们中国有句话讲:“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很多知道真象的人都说高泗俊是因为迫害大法弟子遭到了恶报。
我们在此劝告那些还在迫害大法弟子的人,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是罪业极大的事,不要为了私利而违心的去做伤天害理的事,给自己和家人留下永远后悔都无法弥补的损失。有人说不相信善恶必报的事,难道一定要等到恶报落到自己头上才相信吗?到那时后悔就晚了,象高泗俊和胶南市原塔山乡派出所所长石德启遇到车祸暴毙就是这样的例子。我们也在此劝告那些曾经迫害大法弟子的人赶紧弥补自己曾经犯下的罪过,赎回自己的未来。善与恶的结果都是自己的选择,珍惜这万古难逢的机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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