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法弟子李秋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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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长春市大法弟子李秋自99年以来多次遭绑架迫害,2002年3月再次被绑架,遭酷刑折磨至昏迷,之后被劫持進朝阳沟劳教所被折磨至奄奄一息。劳教所怕承担责任,于2003年1月将李秋释放。回家后李秋一直生活无法自理,于2004年7月6日去世。

李秋,男,41岁。原长春市邮局永春分局职工,居住于长春市郊区永春镇。1996年得法,曾担任辅导员。

自1999年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开始,李秋即遭迫害、折磨,1999年8月被永春镇派出所 与长春市公安局同时抄家,同时恶警又将李秋绑架到大屯劳教所15天,因李秋在单位表现好,被单位保回。同年9月20几号第2次在家与其爱人同时又被永春镇派出所绑架到大屯劳教所,其爱人也是大法弟子,15天后被释放。李秋被非法判劳教一年,被劫持進奋進劳教所迫害。

2001年6月李秋第三次又被镇派出所绑架到兴隆山洗脑班,在此期间绝食25天正念闯出,后被迫流离失所。

2002年3月5日长春市南关区伪法院以审判被捕的大法弟子为谎言,以达到非法抓捕前来声援的大法弟子为目地,此时李秋在该法院门口第4次被绑架到大屯劳教所,恶警用尽惨无人道的各种刑具对李秋進行迫害,直到到不醒人事,后李秋被送到公安医院继续迫害二个多月后又送到铁北监狱,同年七月又转到朝阳沟劳教所继续迫害到坐不住,躺不下,全身浮肿,呼吸困难,奄奄一吸。朝阳沟劳教所怕承担责任于2003年1月晚10点通知家属从中日联谊医院将李秋接回家。回家后李秋胸部、腰部一直流脓不止,两腿致残不能行走,生活不能自理,于2004年7月6日5时被迫害去世。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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