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西班牙圣菲尔南多报(San Fernando)报道:
人权--中国当局镇压法轮功
中共对法轮功修炼者们镇压、施刑
传统中国修炼方法,法轮大法的修炼者们遭到中国当局610组织的血腥屠杀
这场迫害的受害者数不胜数,自1999年江xx发起这场的血腥镇压,它成立了一个专门对法轮功指挥和实施迫害的机构——610办公室。目前,610头目罗干和江本人已在西班牙国家法院被起诉指控犯有群体灭绝和酷刑罪。
2003年十月15日早,前中国国家主席,现军委主席,江泽民,和610组织头目罗干被正式在西班牙国家法院遭到刑事起诉,它们被指控犯有群体灭绝、酷刑罪和反人类罪。
15名不同国籍的法轮功学员代表千百万在中国受迫害的法轮功修炼群体提出了起诉,起诉人中有中国,美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西班牙公民。他们希望通过西班牙司法直接对江xx及罗干以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进行起诉。江xx与罗干被指控有计划有系统地策划和进行这场残酷的迫害。
江xx,作为这场迫害的最终责任人和直接江xx元凶,它下令灭绝对以“真善忍”这三个特性为标准的确法轮功群体。在起诉书中指出,这场迫害可被视为当今历史上最大的群体灭绝,不仅仅因为受害的人数巨大,同时也因为它们在全世界面前运用邪恶的宣传和经济手段来掩盖它们对和平的法轮功群体犯下的反人类的罪行。
罗干,是由江xx直接任命的610恐怖组织的头目。“610办公室”是一个专职镇压法轮功的机构,它被赋予最高权力和经济资源,凌驾于一切国家法律和政府职能部门之上。罗干被指控具体决策,指挥和执行江xx的命令,具体执行对法轮功修炼者们非法逮捕,关押,劳教,强行关入精神病院。就像在起诉书中提到的,法轮功修炼者们因不愿放弃他们的个人信仰而遭到残忍可怕的虐待,酷刑以至迫害致死,因此610办公室所犯下的罪行可与纳粹时期的“盖世太保”组织相提并论。
这起刑事起诉案在西班牙提出是因为西班牙对万国管辖权的实施。由于这个起诉涉及到的是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最严重恐怖的罪行,这些无法自卫的中国受害者们应直接受到国际法的保护。他们在他们自己的国家,中国,无法行使司法权利也没有有效的法律保护,这正是因为对他们实施迫害犯罪的是国家最高当权者和部门。
“任何人到任何一个中国政府部门为法轮功上访都会遭到立即逮捕和监禁,这一点完全可以证明法轮功受害学员在中国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呼唤正义,迫害他们的罪行也不可能在中国受到审判。”面对被完全剥夺自卫权利的受害者们和他们的家属们,所有那些尊重和爱护人权的有良知的国家和人民都有道义责任行使万国管辖权来审判这些可耻的罪行。这样,那些未受到惩罚的罪犯终会落入法网而不是继续逍遥法外,继续制造屠杀和继续给千百万中国家庭带来无比巨大的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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