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明江(音译)先生:
2001年11月20日
我十分关切本日33名法轮功西方学员在天安门遭到逮捕的消息,因此特致此函。由欧洲议会获得的讯息显示,这些西方学员只是在广场上和平地说出“法轮大法好”,而当时中国官方却迅速地将他们送到附近的警察局。
这个情况特别令人忧虑,在天安门广场抗议是中国法轮功学员仅存的表达心声的唯一且主要的方式。
逮捕和平示威者显然违反联合国全球人权宣言,而中国是这项宣言的签署国。
我希望您能考量以上我提出来的关切事项,且希望听到你的回音。
你诚挚的
欧洲议会议员盖利.泰得雷(Gary Titley MEP)
2001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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