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
雅克.希拉克
法国巴黎市 Faubourg-Saint-Honore 街55号
2004年2月10日
尊敬的总统阁下:
我为了近期发生在巴黎的中国新年游行庆典活动中,有个别人因为信仰法轮功而遭到逮捕及拘留的事件致函阁下。如此令人感到极度不安的行动违反了言论自由的基本人权。
法国是个独立自主的民主国家,素来以捍卫人权而备受推崇。如您所知,北京和巴黎共同举办了中国新年的庆典活动,最后的结局却是11个不同国籍的人遭到了逮捕。这些人并不具有危险性,他们仅仅只是穿戴了代表法轮功的黄色衣服及围巾。
法轮功遵循 ”真、善、忍” 法理,否定他们表达其和平理念的权利明显地是侵犯了他们的言论自由。前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江XX自1999年展开镇压法轮功迄今,已有870人被迫害至死,还有无数人被折磨及关押。法国对法轮功学员这种不当的对待不仅令人气馁并且树立了一个极其危险的先例。
我敬候您对此事的回覆。
诚挚的,
派翠西亚.迈肯娜/欧洲议会议员
Patricia McKenna M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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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e is the article in English language:
http://en.clearharmony.net/articles/a18247-articl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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