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2004年1月28日,参加瑞典首都“新时期群体灭绝”国际研讨会的11名律师得知了法国警方在巴黎无理拘捕法轮功学员一事。当他们了解了详细情况后,立即联名写了一封致法国政府的公开信。其内容如下:
给法国政府的公开信
吾等是来自美国、德国、台湾、芬兰、丹麦、瑞典及西班牙的人权律师,痛闻法轮功精神运动学员昨日在巴黎遭到警方拘留,很显然的,这些被警方挑出遭到拘留的人士,其拘留理由只是因为他们身着象征法轮功学员的黄色围巾或黄色衣衫,法轮功是东方古老的修炼功法,目前中国禁止法轮功。据吾等所知,遭到拘留的人士都是和平且没有伤害或威胁任何人。发生这事的当天是中国国家主席及共产党总书记胡锦涛到法国进行官方访问的日子。对法国政府未能支持中国人权以及促请中国政府尊重良知、表达及集会等自由,吾等甚表遗憾。法国政府此等镇压行为给中国政府传达错误信息,且遗憾的是,此等行为显然违反公民与人权的基本原则。法国政府的行为启人疑窦,令人怀疑其是否只是为了博得中国共产党欢心而扼杀得来不易的自由。
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参加和斯德哥尔摩国际论坛联合举办的国际群体灭绝研讨会的我们,呼吁法国政府立即调查此事件,并保证充分尊重信仰自由及集会自由等基本人权。法国是闻名的民主国家,享有悠久的独立自由名声,而昨天所发生的事件令全球怀疑法国维护本项悠久名声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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