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索钱财:
自1999年7.20以来,不法之徒强迫全镇大法弟子向他们交纳所谓的“保证金”,每人几百至上千元。交不出的强行做苦力,这还不算,每天还得向他们交50元“管理费”。对去北京上访过的大法弟子勒索钱财高达6~7万元。有一位学员家除公公外全修炼,第一次她和婆婆去北京证实大法,回来后被勒索2万多元,她家仅靠其丈夫和公公修车来维持生计;为了还大法和师父清白,2000年元旦,他们再一次上天安门证实大法,就连不修炼的公公也一同上了北京,竟又被勒索2万多元。
私设公堂、滥用酷刑:
去北京上访的学员被押回来后,先非法拘留15天,期满后再押回镇政府。一进镇府院首先面临的就是“610”不法之徒们的严刑拷打,边打边问还炼不炼、上不上北京?说炼、要上北京就继续打。有一位学员被“610”的不法之徒们脱掉衣裤用二指宽的竹板抽打,直到说不出话来,由于她不妥协被打晕过去,他们竟用冷水将该学员泼醒后再打,竹板打断完了再用皮带抽;特别残忍的是,这些邪恶之徒还在一女学员身上乱踩,其中有一个外号叫“江三棒”的暴徒特别凶狠。这位女学员被踩得晕死过去好几次。最后这些邪恶之徒怕出人命,叫她家人将她用三轮车拉回了家,家人一看,人已被折磨得不成人样:全身几乎没有一块好肉,肚子胀得很大,肠子被踩出来几寸长,学员半年后方可勉强下床行走。还有一个60多岁的老太太被毒打过好几次,最后竟被这些暴徒们送去劳教两年,被送往资中楠木寺。(老太太现已被释放)
此外,他们还将学员挂上牌子游街示众。超期非法关押更是不计其数。这就是被大赦国际评为“人权恶棍” 的江泽民说的“中国人权最好时期”的写照。
善良的世人们,广大法轮功学员在自己遭受如此残酷的迫害的情况下,冒着生命危险向你们讲真象为的是什么?不就是让您明白大法的珍贵,摆放好自己的位置,珍惜自己的未来。为您自己的永远负责吗!
转载自明慧网 200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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