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在2003年的最后一天,新华社没有忘记发布一条诋毁法轮功的消息,说陈福兆因投毒杀人被判死刑。
就在一个礼拜前的圣诞节后,参与长春有线电视插播的法轮功学员刘成军,被江泽民集团折磨致死,引发全球大规模的抗议活动。
新华社这时抛出“投毒杀人案”抹黑法轮功,可算是江泽民集团为2003年的迫害法轮功的行为压惊,为新一年的继续迫害背书。
这个“投毒杀人案”发生在2003年5、6月间,一个叫陈福兆的人投毒杀死了15名外来乞讨拾荒人员。
法轮功绝对禁止杀生。新华社在2003年7月2日的报导中,大肆渲染了一个“新理论”,来解释陈福兆为什么要杀生,新华社的“新理论”说,因为“乞丐”是修炼的最高层次,所以陈福兆要杀乞丐。
显然,这个说法太荒唐。要变富翁很难,要变乞丐还不容易吗?东西一放,拿个碗出去要饭,不就是乞丐了吗?不就已经达到最高层次了吗?还费那个劲儿去杀人干什么呢?
新华社自己也感到很荒唐。于是,半年之后的今天,再次搬出陈福兆一案时,再也不说什么“乞丐”是修炼的最高层次了,而变成“通过杀人的方法来提高自己‘功力’的念头”,乞丐也不是什么最高层次了,只是偶然地“将乞讨、拾荒人员作为其杀人对象。”
其实,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一开始就对新华社的造谣想象力嗤之以鼻。在新华社7月2日的报道出来10几天以后,7月14号,“焦点访谈”推出了另外一个自认为高明的“新理论”,叫做“反修”,就是说,修“真善忍”,修到一定时候呢,就倒过来了,就变成“不真不善不忍”,所以就要杀人。为什么只杀乞丐, “焦点访谈”认为那只是很偶然的事情。
这个“反修新理论”更让老百姓困惑了——学好,到最后就等于学坏。难道政府号召大家学雷锋做好人,学来最后,都要反过来,都学做坏人了?这是不是暗示都按江泽民的“假恶斗”去做,社会才会变好呢?
江泽民集团每次栽赃法轮功,都要编出各种各样的谎言来说明是什么动机。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法轮功的书中明明白白写着,不让杀生,更不能自杀。这个事实被江泽民集团当成诽谤法轮功的一个最大障碍。编出的谎言已经荒唐到他们自己都不信的程度了。
第一次媒体炒作,是在2003年7月。7月20日对法轮功是一个特殊的日子,1999年的这一天,江泽民一意孤行下令对法轮功全面迫害,之后每年到这个日子,法轮功学员都要在全世界范围内举行抗议活动。由于临近“720”,江泽民为了在这个日子掀起一个揭批高潮,又拿出抹黑法轮功的手段,再起事端。“投毒杀人案”就这样被江泽民集团栽赃到法轮功身上而在媒体上大肆炒作。
其实呢,在陈福兆杀人以前一个月,当地就出了另外一个叫陈勇锋的,杀死了 10名乞丐、其中9人被分尸的更恶性的案件。这说明,这些事情本身就是当地的一个社会问题,江泽民集团不反省为什么会发生这些恶性治安问题,而是用来打击法轮功。新华社自己也说,是在公安部长周永康的亲自督促下,浙江的这个陈福兆投毒杀人案很快就破案了。周永康是什么人呢?在迫害法轮功上,紧跟江泽民,曾在访问美国时,被法轮功告上法庭。
大家只要去看看新华社的新闻,就会发现各种投毒杀人的案件太多了。法轮功绝对禁止杀生。很明显,为了欺骗民意,维持迫害,江泽民集团“需要”盗用法轮功的名义去杀人,好继续控制习惯看新华社报道的人们对法轮功的态度。
这里还有一个最基本的逻辑问题,如果陈福兆或新华社想出的那个“反修”理论是跟法轮功的教导完全相反的东西,那怎么可以把陈福兆的杀人行为归到法轮功身上呢?
举个例子,一个工程人员在操作中没有按照安全要求安装设施,可他就要这么做,一定是有他认为这么做没关系的道理。一旦出事了,能因为他的个人理解行为,去批判整个行业吗?打倒那些“安全要求”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世界上任何一种东西都可以被打倒。
新华社在文章中还说,“庭审中,被告人陈福兆及其辩护律师发表了充分的辩护意见。当地各界群众旁听了案件的审理和宣判。”
“各界群众”包不包括真正的法轮功学员呢?允不允许学员说话呢?看看中国国家领导人出访的情形,如果记者是法轮功学员,大使馆就会使出各种手段阻止该记者入场。在自由世界尚且害怕如此,就别提国内那种走过场的审判了。
更别说江泽民在新华社的“喉舌”根本不懂法轮功、也根本无法证明陈福兆是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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