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章翠英女士:
感谢您2001年9月9日写给我的有关中国法轮功修炼人士遭受迫害的信以及小册子。我很感谢能得到您的绘画册和所附文件。
您在中国的经历非常感人并证实了我们对这一问题的了解。欧洲议会在众多场合都谴责了中国政府(江泽民犯罪集团)的行径,并且在其2001年7月5日的决议“2000年世界人权和欧盟人权政策”的第113段中写道,欧盟
“再次呼吁所有的国家停止镇压和歧视和平的、拥有不同宗教信仰或人生观的弱势族裔;尤其强烈要求中国停止镇压法轮功,以及中国的其他教徒、基督教徒和佛教徒。”
我向您保证,我们将继续在这个问题上清楚响亮地表明我们的意见,直至这个状况得到令人满意的解决。
您诚挚的,
尼克尔.方特恩
Nicole Fontaine
200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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