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长春大法弟子王淑琴,50多岁,被非法关押在长春第三看守所。在今年七、八月份,因王淑琴绝食抗议非法关押,遭到恶警残酷迫害。戴手铐脚镣,手铐从脚镣中穿过,人直不起腰,更恶毒的是用针扎她的十个手指指尖(针与手指尖成直角),由第三看守所的狱医尹医生、郭晶行刑。王淑琴绝食抗议三十天,被用这种刑二十五天,残酷至极。在去年王淑琴因绝食抗议,也遭过此刑,还被用“炮弹”(一种液体,滴入鼻孔后皮肤迅速被烧破)滴鼻。在长春第三看守所遭受过此刑的大法弟子仅我们知道的还有赵桂凤、张帆、胡慧秋、张春萍。
在此正告长春第三看守所的恶人:善恶必报是天理!你们只有立即停止犯罪,弃恶从善,才是你们的出路。否则不仅自己遭报,还会秧及家人。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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