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人权律师对中国官员吴官正提出法律起诉

来自塞浦路斯的报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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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2003年10月27日,塞浦路斯人权律师莱瑞斯・拉依米斯先生(Mr. Laris Vrahimis)向法院递交了正在塞浦路斯访问的中国政治局常委,曾任中共山东省委书记的吴官正进行了法律起诉。其罪行为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反人类罪。

吴官正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凶手之一。当这场迫害在99年7月开始后,他曾下令并积极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据资料表明,仅在山东省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近百人。陈子秀和王丽宣母子的惨死均发生在山东省。

该诉状的原告之一是生活在加拿大的张昆仑教授。张教授原籍山东,是一名雕塑家。他因为修炼法轮功曾被无理监禁。在关押期间,他受到身心上的酷刑折磨。

尽管吴官正于昨晚离开了塞浦路斯,但按照该国法律,如果被告一旦在塞国出现,对其起诉的立案即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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