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法和救度一切众生,师父吃了无数的苦、遭了无数的罪,至今仍在不断地给我们和其他众生,包括那些至今没有明白什么是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使命的和在迫害中曾经因为自己的执著而掉下去的学员,开创得救、得度的机会。然而,有些人不但不珍惜这些亘古未有、今后也不会再有的机缘,而且还在做着败坏师父和大法在世间的声誉、破坏世人得救机会的坏事。
最近从大陆传来的消息表明,仍然有极个别人在学员中搞集资,并有学法不深、执著不放的学员给其提供市场,严重影响了学员的修炼与生活,抵消着大法弟子证实大法的努力,有的还直接影响到世人对大法的认识。
搞集资的人,以学员身份出现,言行却与大法背道而驰,竟然以师父生活清苦为借口,干着栽赃陷害师父的事;而出资的人,完全没有想一想师父为什么要大家“以法为师”――自传法以来十一年了,师父从来没有要过学员一分钱,难道大法的原则不是金刚不动的吗?给盗用师父名义在学员中收钱的人提供市场的学员,是在不理智的情况下被邪恶钻空子,直接给师父正法度人制造障碍,做了很多邪恶之徒想做而做不到的事,罪业深重。
借师父名义集资之事我们已经上报,师父对这件事很重视,但还想挽救学员,所以不直接说,而是让我们这些修炼中的人来说,以便给学员留下改过和弥补的机会。希望当事人立即悬崖勒马,静下心来好好学法,用讲清真象的实际行动进行弥补。
还有一种情况,也事关我们的路是否能够走正,需要大家用正念对待。有的人在个人名利心和常人干事心的驱使下,借真象资料点的名义动员未流离失所的学员交钱统一使用(不包括学员个人之间自发、自愿合作的情况),这样的人虽然是极个别的,但其言行严重违背了大法“不能在学员中征集资金”(《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的原则,败坏着大法的声誉,这些绝不是真修弟子在大法中应有的行为。其实那些克服着生活困难为集资者出钱的学员也应该更理智地想一想,正法时期大法弟子救度世人贵在用心和走正啊,在原则问题上不出偏差对证实大法来说至关重要。
还有一点需要我们大家牢记的是,无论任何借口、任何原因、任何情况,把不是师父的话说成是师父说的,“不管动机好坏,都是乱法”(《金刚》),大法弟子万万不可妄为。
我们都是生长在旧宇宙中的生命,正法修炼的机缘历史上从来不曾有过,今后也不会再有,我们所有已经在师父正法这个极其特殊的历史时期幸运得法的大法弟子一定要珍惜,以我们最大的善念、正念,走正自己的路,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不辜负众生的历史期盼。
明慧编辑部
200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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