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中提到:“我们是不是已经被意识形态、政治、经济哲学和政府政策妨碍了我们思考我们所代表的人民的实实在在的日常的问题?”什么是我们实在的根本的东西?是地位吗?是财富吗?还是人的尊严?
谈起美国,很多人联想到摩天大楼,速食文化,好莱坞电影,流行音乐,等等,不一而足。的确,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强大富有的国家之一,它的文化,价值观,产品等都对世界有重大影响。U.S. News & Report杂志的一篇文章《历史的文献》中提到:别的国家是以君主制,或者一个征服者,或者同样文化或语言的人群的形式存在。
而美国,早在清晰的边界线和制宪政府存在之前就存在在文字中─托马斯・杰佛逊(Thomas Jefferson)的独立宣言。文中指出,近期美国国父们的传记,历史重大事件电视纪录片和重要战争纪录片都在美国人民中大受欢迎。这表明,在现代文化的背后,美国人渴望价值回归。
托马斯・杰佛逊(Thomas Jefferson)把《独立宣言》称做“对人类意见的得体的尊重”(decent respect to the opinions of mankind)。他在宣言中宣布:「我们认定以下的真理是不言而喻的,这就是人人平等。他们为上帝所造之始,就被赋予以下的诸种绝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以及对幸福的追寻。」("We hold these truth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 that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U.S. News & Report杂志在创刊70周年之际,发起了“人民的投票”来推选在美国历史上最有意义的100个文献,并称如果没有这些文献,美国就不会存在,或者至少不会是今天的美国。在被提名的众多文献中,我看到它们的方方面面都涉及到人的尊严。
人作为万物之灵,和动物的区别是人有思想,有尊严。
一个人的尊严除了体现在他的外表服饰外,更多的体现在精神方面。思考的自由,信仰的自由是尊严的重要元素。而当今在中国的对法轮功的镇压恰恰是对个人尊严和国家尊严的践踏和侮辱。我曾经有幸和一位法轮功学员交谈。他在饱受迫害后离开大陆,来到美国。
我发现,所有的折磨,电棍等酷刑,对于他来说,都不是最痛苦的。他最痛苦的是有一次在酷刑后,曾经在“悔过书”上签了名。一个人在强制下背叛自己的信仰,违背自己的意愿的经历将会是一生的伤痕。心灵的痛苦,失去尊严的痛苦,被强迫的窒息感,正是这场迫害的产物。2002年中共前总书记江泽民出访立陶宛时,立陶宛警方迫于压力,无视中国秘密警察在立陶宛从事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活动。事后2002年6月17日,巴尔干地区最大的新闻社Baltic News Service发表了一篇题为“中国总统出访期间警方的行为伤害立陶宛的尊严”的报道。文中一位被采访的议员称:“昨天立陶宛经历了一个考验。作为一个民主国家,立陶宛考试失败了。警方的命令大大损害了立陶宛作为一个主权国家的尊严。”
当明知道邻居是好人,却要监视自己的邻居,这个人活得没有尊严。是不是担心同样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有一天自己的邻居也会监视自己而谋利?同样的,明知部下是好人,却要解雇他;明知太太被冤枉,却要与她离婚;明知孩子没有做错什么,却要违心地承认,交罚金,甚至去强迫孩子放弃自己的信仰;明知这些炼功人不是神经病,却要对他们用精神药物;明知这些人都是守法公民,却要抓捕他们,侮辱他们。难道不是对每个人尊严的践踏,对人类职业道德的践踏?
中国的摩天大楼和汉堡包后面,正在发生什么样的事情?最近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罗干等迫害直接负责人是对尊严的捍卫,是正义的行为。人类历史上,这类正义之举都历经波折,但是在其过程中树立了人类正的文化,并且启发带动人类新精神。我相信,这些起诉案在人类历史上举足轻重。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