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目前虽在休会期间,但他们仍在本月初核准一项限缩原告被告身分的群体灭绝罪法案。依本法规定,相关违反人性或群体灭绝罪之控诉案,犯罪者或受害人应为比利时人。因此,许多诸如指控布希总统或美国驻伊拉克将军法兰克斯(Francs)的诉讼案,已依本法规定予以排除。目前想要对以色列总理Sharon提出控诉,似乎也变得不太可能。如果我们的政府认为我们目前的外交政策已再度安全无虑,那么就错了,因为现在将有一件诉讼案考验群体灭绝罪的规定。为此,我们访问了法轮功学员尼古拉斯.史考斯。
记者:史考斯先生,也许您可以先简要的告诉我们法轮功到底是什么?
史考斯:法轮功是一种气功,而气功可以比喻为中国瑜珈。他是一种以肢体运动、缓慢的肢体运动来净化身心的功法。这种功法的修炼者,在日常生活行为中努力遵循特定的道德原则,也就是「真、善、忍」。
记者:法轮功不见容于中国当局,因此你们要对前中国共产党主席江XX提起诉讼,为什么呢?
史考斯:法轮功1992年由创始人李洪志传出,而后获致极大成功,并为中国当局所推崇。当时他也是属于国营组织。在极短的四年内,法轮功大受欢迎。自1996年中国当局开始「考验」法轮功,通过媒体或其他管道中伤法轮功,但这些考验都在双方的同意下和解,直到1998年都可以说没出现真正的大问题。但从那时起,拥有约七千万党员的中国共产党内部的一个团伙,采用更为压制和具有攻击性的方式,如抄家等方式对待法轮功学员。
记者:所以可以说从那时起,真正持续的镇压就已经开始?
史考斯:是的,自1999年7月20日起,中国(江氏政权)将法轮功贴上危害国家组织的标签,并展开大规模迫害。依据我们的消息来源,现在遭到控告需为酷刑及违反人权罪行负责的江XX,不但系统的组织这场迫害,而且对中国共产党下达这样的命令。
记者:目前诉讼案成立的条件是被告及受害人之一需为比利时人,而您以一位比利时人的身份提出诉讼,但您真的受到迫害了吗?
史考斯:一般来说,自1999年起,由于中国一连串的大量宣传活动,法轮功学员在日常生活中可以说已不再被视为一般人。
记者:但是你在比利时也遭遇到这样的困扰吗?
史考斯:在我的个人生活中,我当然因为此事而历经了各种困扰,我是在“Vrije Universiteit Brussel”里学习哲学的,人们心中总认为我是一个理智的人,但是自从中国这场迫害开始后,人不应忘掉大量金钱被用于诬陷法轮功和散播谎言,这对在西方修炼法轮功的每个人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记者:但是你是如何受到具体的伤害?因为你要以反人类罪起诉江泽民,但我无法立即想像你因此而经历反人类罪的侵害?
史考斯:只要这个案子未起诉,我就不能过多地深入谈本案的细节,但是它不只局限于诬陷,有更多事情发生,例如学员被列入黑名单,而这个黑名单后来被传送到所有的政府手中,结果使一个本来在各地都受欢迎的人,到哪儿都被视为类似恐怖份子的人物。
记者:在比利时也是这样吗?
史考斯:在比利时这里当然也有人被列入黑名单,我自己也被列入黑名单,因为这是我的亲身经历。
记者:你是如何经历这样的事?
史考斯:例如,去中国的签证被拒,我不承认也不否认这事发生在我身上,电脑被入侵,有人被袭击、收到恐吓信、恐吓电话等等。
记者:但是诉讼尚未提出,我们什么时候可望看到呢?现在进展状况如何?
史考斯:本诉讼将被很快提出。
记者:你在其他国家也将采取类似的行动吗?
史考斯:对江泽民的诉讼案已在美国被提出,法院也受理了,而且在李岚清访问法国的时候,也对他提起诉讼,李岚清是中国的第二副总理,他接受江泽民的命令成立一个特别的办公室进行上述的迫害罪行,并且可以以超越一切级别政府部门的方式对人民进行迫害。
记者:谢谢,法轮功学员史考斯先生。
史考斯:我很高兴接受访问。
2003年8月18日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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