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世英,女,42岁,吉林省大法弟子,家住吉林市龙潭区。2002年9月15日,因向被谎言蒙蔽的世人讲清真象,散发大法真象资料而被吉林省永吉县春登乡太平村恶人村民杜景录举报,被非法关押在永吉县拘留所,并于2002年10月17日被永吉县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2003年2月18日被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非法判刑7年,在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非法开庭时,邓世英在非法审判书上写下了“还我师父清白,立即宣布我无罪,马上放我回家。”面对她的这一正义举动,邪恶之徒十分恐慌,法庭恶人草草收场。
接着2003年3月初邓世英被非法关押到吉林省女子监狱,在狱中她受尽了各种折磨和残酷迫害,2003年7月18日晚9点30分,家人把奄奄一息的不省人事的她从吉林省女子监狱接回到吉林市铁东化工公司二医院。7月19日下午1时因邓世英被迫害严重,抢救无效,含冤离开了人世。从2002年9月15日到2003年7月19日被迫害致死,邓世英共计被残酷迫害10个月零4天。
邓世英自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以来,严格按照宇宙真理“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坚信大法、坚信师父,身体的七、八种疾病不治自愈。她做人光明磊落,表里如一,在面对邪恶的疯狂迫害和邪恶之首利用一切宣传工具造假毒害中国乃至全世界善良的人们的邪恶压力下,邓世英和千千万万的真修大法弟子一样,为了救度被谎言蒙蔽的世人,毅然放下生死,走出来向世人讲清真象,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这一宇宙真理告诉世人。
2000年2月,邓世英在当地同修家中学法交流时被吉林市龙潭区当地派出所非法抓捕并判劳教一年。在被非法关押在长春黑嘴子劳教所期间,她不管在任何环境和压力下都坚信大法,坚持修炼,从未向邪恶妥协。邪恶二大队的恶警张丽岚、刘连英、郎翠萍、马天舒、于波、任峰等使尽了各种酷刑和招数迫害邓世英。用电棍电她无数次,把她折磨得死去活来,上死人床、用胶管抽、用竹板打,野蛮灌食变相折磨,晚上不让睡觉,白天还要被逼干最重的活。同时恶警们还利用犹大们对她进行强行洗脑,在精神和肉体上对她进行疯狂迫害。在这种情况下,邓世英仍坚信大法,坚持修炼。不但自己坚修大法,还归正了部分邪悟者。恶警对她十分恐惧,在对她非法劳教一年后,又非法加期九个月零八天才放回。(第一次在劳教所中被迫害明慧网曾报导)
回到家中后,邓世英并没有被疯狂迫害所吓倒,仍然顶着巨大压力一如既往地做向世人讲清真象的工作。她为人善良、谦和,凡事都为他人着想,任劳任怨,无论是和她接触过的常人还是同修都非常敬佩她的为人;无论是在九九年的7.20以前还是面对邪恶的疯狂抓捕、迫害,她都面带微笑,自始至终都以一个大法修炼者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她对同修们说:我的生命就是为正法而来的。
在2003年3月初到7月19日,邓世英被吉林省女子监狱残酷迫害的四个多月的时间里,尽管身心受到了折磨和酷刑,她都坚修大法,从未配合过邪恶的要求,在任何环境中都堂堂正正地坚修大法。在监狱期间承受着非人的待遇和折磨时,她始终用大法弟子的胸怀,用一颗纯净的心善待她周围的所有的人。她在狱中每天都要遭受刑事犯人金顺华、苗华、赵天的暴行,有时甚至七、八个刑事犯人一同殴打她。在这种残酷迫害下,邓世英无怨无恨,仍然告诉恶警和恶人善恶有报是天理,最后恶人一看她坚修大法无法动摇,还归正他人,就对她加重迫害,使她长期处于昏迷状态,恶心、呕吐不止,经常是全身剧痛。
自从邓世英被非法判刑七年并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省女子监狱后,狱方一直不让家属接见,监狱怕它们迫害大法弟子的犯罪事实曝光。但是却在2003年7月18日这一天中,监狱不法人员为了推卸责任,怕邓世英死在监狱里,就连续给邓世英家属打电话催促接人。当天下午邓世英家人见到她时,她已骨瘦如柴,体重只剩下五、六十斤,人已昏迷不醒。当天晚上九点三十分,家人把邓世英送到吉林市铁东化工二医院入院抢救,当时邓世英已经不省人事,奄奄一息,生命垂危,医生当时对家人说:邓世英全身衰竭,胆都破了,小脑萎缩,脑神经纤维化,小脑里面已经变得一条一条的钙化了,全身器官都已受到严重伤害。经过院方紧急抢救医治无效,第二天7月19日下午一点邓世英含冤离开了人世。
善良纯朴的大法弟子邓世英就这样走了。大法弟子邓世英就因为说真话、办真事、做与人为善的好人、把“法轮大法好”的真象告诉世人而被恶徒非法拘留、劳教、判刑,最后致残致死。大法弟子邓世英的被迫害致死是江泽民犯罪集团对正义善良的大法修炼者欠下的又一笔血债。
正告那些还在继续对法轮大法和大法弟子犯罪的恶人,立即停止作恶,否则必下无生之门。希望海内外正义之士伸出援助之手,一如既往的向国内有关部门和人员打电话讲真象,救度那些至今还在被谎言蒙蔽的世人。
相关单位电话(没标明区号的都是0432)
主要犯罪单位:吉林省女子监狱总机:0431――5705073
主要犯罪人:武监狱长、狱政科厉科长等
刑事犯:金顺华、苗华、赵天
相关责任部门:中共永吉县委员(永吉县滨北路30号邮编132200)
主任一室:4239208主任二室:4239205
秘书科:4239209行政科:4239216
中共永吉县纪检委(永吉县滨北路30号邮编132200)
书记室:4239218副书记室4239219
信访办公室:4239221
永吉县政法委员会(永吉县滨北路30号邮编132200)
书记室:4239248综治办:4239211
610办:4239810
中共永吉县委永吉县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永吉县滨北路26号邮编132200)
电话号码:4222012
永吉县人民政府(永吉县永吉大街号邮编:132200)
主任室:4239308 4239309 4239310 4239311
综合科:4239312行政科:4239369法制科:4239314
永吉县公安局(永吉县吉桦街204号邮编:132200)
局长室:4231266政委办:4234466政治处:4234841
副局办:4234788 4223328 4221626纪检委:4222315
督察室:4222610办公室4234799传真室:4232537
计财装备科:4231267会计室:4234399局值班室:4222615
计算机监察科:4224788法制科:4234731派出所指导科:4222688
治安警察大队:4231108国内安全保卫大队:4235931外事办:4233011
经侦大队:4235700看守所:4222713挽留所:4222617
林保科:4227266非机动科:4223590指导员室4222556
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室:4227758 4222550刑警大队办公室:4228432
口前中队:4235630巡警大队队长室:4225760巡警大队值班室:4225110
4220110
公交治安派出所:4223496开发派出所:4235209城南派出所:4239906
城效派出所:4231778永吉县司法局局长室:4227330永吉县司法局办公室:
4223511
永吉县人民法院(永吉县口前路357号邮编:132200)
院长室:4237200副院长室:42372014237202
检察院:检察长室:4223971副检察长室:4223604 4223504 4222975
政工科:4231350办公室:2489031 2489078 立案庭:2489010
审判监督庭永吉县司法局:2489021 行政庭:2489039
案件执行处:2489026案件监督处:2489027案件综合处:2489025
法警支队:2489051监察室(举报电话)2489029干部处:2489048
宣传教育处:2489040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分院(吉林市松法东路5号邮编:132002)
办公室:2481076立案厅:2480481
龙潭区人民法院(吉林市滨江路200号邮编:132000)
院长室:3996088副院长室:3990431 3990432 3990433
政工科:3990462审监庭:3977524
龙潭区人民检察院:(吉林市徐州路504号邮编:132027)
办公室:3036109公诉科:3036108侦查监督科:3036107
控申科:3412000反贪局:3992535干部科:3973245
龙潭区人民政府(吉林市遵义东路65号邮编:132000)
总机:3039025区长室电话:3039526财政局办公室3037266
审计局:3035759人事局局长室:3414860民政局局长室:3036126
劳动局:3035845就业局:3036102
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分局(吉林市湘潭街28号邮编:132000)
刑警调度室:3038715榆树沟派出所:3981053铁东派出所:3068965
武汉路派出所:3908410龙潭山派出所:3039773新安派出所:3039868
土城子派出所:3039869汉阳派出所:3038413新吉林派出所:3039037
山前派出所:3044843泡子沿派出所:3039753靠山派出所:3039753
金珠派出所:3011005江北派出所:3039370乌拉街派出所:4918301
江密峰派出所:4081110龙华派出所:3039367
转载自明慧网 200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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