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官不同意中国官员受豁免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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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世界日报7月3日旧金山报导,联邦法官郑一芳不同意前北京市长刘淇等中国大陆官员可以受主权国家官员「豁免权」的保护,因此为涉及法轮功而在美国法庭遭到控诉,对此,湾区法轮功学员表示,在中国大陆,不可能民告官,更不可能由法轮功学员控告政府高层官员。

法轮功学员张雪容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但是,在中国大陆,很多老百姓控告贪污犯法的官员,大多不成功。只有在美国,法轮功学员才可能控告中国大陆政府官员虐待法轮功学员的罪名。「非常欢迎(郑一芳的决定),太好了。」

近日从北京来到美国的「北京大法弟子」卞旭庄和申淑敏夫妇说,他们在北京时,于2001年元月春节拒绝公安人员要他们不去天安门广场的要求,被公安局、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以及工作单位二十多人包围其居所,并被这些人用砖头把卧室玻璃窗打碎,「卧室立刻成了冰窖。我们就是在这样与世隔绝、饥寒交迫和随时可能被绑架的邪恶环境中被围困了七天七夜。」

卞旭庄说:「我们在中国大陆曾遭到警方的非法监控、绑架、拘留以及居所被砸。」「我们作为被迫害的北京法轮功学员,可以作证,前北京市长刘淇对所有迫害北京市法轮功学员的罪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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