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瓦.麦纳先生被中华人民共和国驱逐出境向(欧共体)委员会的紧急书面质询
奥里渥.度普斯(Olivier Dupuis)提出
2001年10月18日
2001年10月8日星期一,上海法玛斯-豪克斯工业用布有限公司总经理阿发瑞都.法瓦.麦纳先生(Alfredo Fava Minor)在上海浦东机场被中国官方截拦并随即没有任何解释地被驱逐、遣返回国。法玛斯公司是拥有35名雇员的生产企业,位于距上海60公里的金山。由于失去管理,该公司现在已面临严重的经济后果。法瓦先生是一名法轮功成员,也是法轮功运动在意大利的代表。法轮功于1999年被中国禁止,从此其成员因拒绝诋毁他们的信仰而遭受到残酷的迫害。
委员会是否意识到法瓦先生在中国当局遭受的迫害?已经采取了什么措施或准备采取什么措施来保护一位来自欧洲的企业家的权利和利益,他已经在中国有相当数量的投资?委员会是否相信中国当局以漠不关心的方式践踏最基本的正义原则-包括经济和商贸领域,把无数的欧洲在中国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型企业暴露在及其严重的风险中,而这些他们应该得到共同体官方的充分通告?最后,委员会是否相信当中国当局及其机构继续显示出他们不能尊重世界贸易组织这一国际实体的最基本的原则-自由市场和法律规则,而能够加入世贸组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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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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