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查培新大使,
一位选民告诉我,他们的家人和朋友在中国因修炼法轮功而被关在监狱里。
具体是:
1. 朱宝莲女士,35岁,因发放法轮功的真相传单,未经审判被拘留八个月,并于2001年8月在北京女子监狱被判四年徒刑。
2. 朱永洁女士,29岁,因修炼和支持法轮功,于2002年11月4日被捕,未经审判关押于大兴女子劳教所。
3. 郑旭军先生,35岁,因分发反对镇压法轮功的资料,于2002年3月在北京团河劳教所被判两年徒刑。
我被告知,这些人被关押,仅仅是因为他们对法轮功的信仰。我督促你把我对这些人的关注传达给你们政府。
我督促你们政府应尽快让他们在英国的亲戚朋友得以到中国探望他们。
我盼望你的回复。
你真诚的,
克里斯多夫.胡内
欧洲议会议员
2003年6月24日
附:欧洲议会议员给选区内的法轮功学员的回信
亲爱的叶女士,
感谢您关于您在中国监狱的亲朋好友的来信。我已就此致函驻伦敦中国大使,并给您付上一复印件。
收到回复,我会立即与你联系。同时,你若有其他任何需要帮助的事情,请随时与我联系。
你真诚的,
克里斯多夫.胡内
欧洲议会议员
200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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