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被分到东小口派出所,关押一天一宿,不许睡觉,还把我们关进又阴又冷的铁笼子。我们不向邪恶妥协,不报姓名地址,绝食绝水要求无条件释放。邪恶警察又将我们送往北京昌平监狱。关押四天。在此期间,他们利用犯人给我们强行灌食,并拳打脚踢我们。我们始终不妥协。他们又将我们送到石家庄市陵寿县交警大队。从北京到石家庄途中,一名同车女大法弟子(没有绝食)几次要求小便,恶警不允许停车,也不将司机备用尿盆借用。女同修极其痛苦。甚至邪恶中途停车加油也不允许她下车小便。真是人性丧尽!后来,车出了毛病,经查一箱油全部漏掉,这是报应啊!这才给了同修一个方便袋小便。
到了陵寿县交警大队,因为我拒不配合邪恶,他们用绳子把我吊在楼门上,五、六个恶警大打出手,有的用木方子,有的用铁片儿抽手、脚、头。打得两手鲜血淋漓,两只脚肿得穿不上鞋。放下来后又把我按到床上打,打得屁股不敢坐,只能趴着。
五、六个恶警要按我跪下。我大声说:“只有给我师父跪,不能给邪恶跪!”他们终于没能得逞。他们又想把我绑在床头,我心里想不能让他们给我绑在床上,他们找了半天也没找到绳子,方才作罢。我知道这是法的威力。
同屋一女大法弟子被邪恶打得浑身是伤,衣服都被血沾在了身上,两三天后才能起床;桦甸一女大法弟子大腿被打得一片片青紫,下地都费劲。
他们又问我:“怕狗还是怕耗子?”威协我。我坚定地说:“既然走出来,就啥也不怕。”邪恶自灭。
如果不是我亲身经历,亲眼所见,我真不敢相信人民的警察竟是如此摧残着最最善良的中国人民――法轮功学员。
善恶到头终有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所有迫害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的人都会遭到相应的恶报的,甚至形神全灭,万劫不复,永世不得超生。
转载自明慧网 http://www.minghui.ca/ 2001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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