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忠岩被锦州教养院迫害致死一案事实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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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石忠岩,男,45岁,家住锦州市凌河区安乐里,锦州百货大楼职工。

石忠岩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是百货大楼业务骨干,在生活中凡是和他接触过的人都说他是一个好人,心里总是想着别人,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好人却在邪恶的锦州教养院受尽精神和肉体上的种种折磨,最后含冤而逝。虽然他默默地走了,但是,他留给人们的是无限的敬仰和怀念。

石忠岩1995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99年4月25日,为了向中央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毅然到国务院信访办上访。

99年7月20日江氏政治流氓集团不断地对法轮功进行栽赃陷害开始后,他一直不停地为法轮功上访。99年10月29日,石忠岩又一次进京上访后,被锦州市公安局绑架,关押在锦州市拘留所,11月14日转押在锦州市铁路看守所,56天后,凌河区政法委向其家属勒索2000元钱后,于12月26日将其释放。在这期间,由于他坚定修炼,锦州市百货大楼给其开除公职留店查看一年的处分,然后将其安排到后勤干杂活,每月只给150元的生活费,除了每月的克扣外,拿到他手中的只剩一点点。

2000年6月20日,他又一次进京上访,6月21日在天安门广场被北京公安局野蛮绑架,锦州市凌河区公安分局和凌安派出所当天就抄了他的家,它们将石忠岩从北京带回后,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第二看守所。在种种压力和威胁下,石忠岩始终没有妥协,2000年7月27日被非法劳教两年,送往臭名昭著的锦州市劳动教养院继续迫害。

在锦州市教养院,他最初被分到新收大队,因为炼功,2000年8月1日被分到五大队强迫参加苦役劳动――挖沟(宽1.2米,长5米),劳动时间每天12小时,有时长达20小时,节假日也不让休息,收工后还要受到洗脑迫害。恶警和犯人经常对其进行殴打和谩骂,一次将他耳膜打穿孔,几乎失去了听力,而且将他的牙打脱落,犯人拿他当跳箱骑。为此他绝食抗议,教养院院长张海平还卑鄙地对其家属说它不知道打人的事,告诉家属以后绝不对他动一个指头。可是,这一句所谓的承诺却换来了更加疯狂的迫害。2000年10月2日,为了抵制迫害,他拒绝出工干活。教养院强迫他从早6点到晚10点坐凳(双手扶膝,两腿并拢,身体挺直)不许动,不许说话,而且还要同时播放诬蔑大法的录音进行精神折磨,并且派四防人员24小时轮班看管,一天只允许上三次厕所。另外,还剥夺了他每月与妻子的接见权,只允许其他家人接见(其妻也是大法弟子)。在家人接见时,总是有恶警看管,不允许他对外说自己受迫害的事。

2001年4―5月间,他拒绝穿犯人穿的马甲,拒绝坐凳,被恶警长时间用电棍电击,然后被送到新收大队严管队迫害,为了抵制迫害,他绝食绝水20多天,每天被铐在铁椅上强行插鼻饲管野蛮灌食。

2002年6月21日,石忠岩被迫害整两年,因为拒绝放弃信仰,一次次地被非法加期。在加期期间,恶警们更加疯狂地对他进行迫害,为了达到它们的目的,恶警们曾经7天7夜不让他睡觉,只要稍一闭眼,不是用电棍电击就是用床板打嘴巴,还让其坐老虎凳。

2003年1月,他不放弃信仰,因抵制洗脑,又被非法加期。此后,再也没让家属与其见面,据家属说他那时就已经被迫害得十分虚弱。2003年4月21日本是他被非法加期后也应该释放的日子,家属在当天去教养院接人,教养院拒绝放人,邪恶地说还要看小分,家属让其给一个确定的日期,教养院搪塞说初步定加期20天。

2003年4月25日早6点半,家属接到教养院电话说石忠岩在锦州市解放军第205医院,昏迷。家属赶到时,石忠岩已经人事不醒,浑身上下瘦得皮包骨一样,赤条条地躺在病床上,双目大睁,此时,瞳孔已扩散,用呼吸机和起搏器在维持。家属质问:人为什么这个样给送来?咋瘦成这样?恶警承认石忠岩在绝食,并给其灌食,同时承认石忠岩是4月24日夜间被送来的。

在这里我们要问:4月21日家属去教养院接人,院方根本就没有提到石忠岩身体虚弱的情况,显然石忠岩是在最后的日子里被它们疯狂迫害的。

2003年4月26日凌晨1点40分,石忠岩睁着眼睛含冤而逝。死后在家属的要求下,教养院给石忠岩穿上了衣服,急匆匆地将遗体抢走,家属跟出来时,早已不见了它们的踪影。据目击者称,当时外面火葬场的车早就准备好了,恶警连夜将遗体送到火葬场。25日当天锦州市解放军第205医院在死亡证明上写的是因病“正常死亡”。

石忠岩含冤而逝,种种迹象显示根本不是患病而死,很可能是被它们灌食导致死亡。家属带着种种疑问准备将教养院告上法庭,让法律给个公正的判断。在律师接手此案时,非常愤怒地说:教养院分明是草菅人命,一定要告它们。当家属告知死者是法轮功学员时,律师仍正义地说:不管国家对法轮功有什么政策,但是教养院也没有权力将人迫害死。家属向教养院提出要求尸检,教养院也同意,但是只允许石忠岩的妻子和孩子在场,律师不准在场,而且法医也由市公安局出人。不知道这是哪家的法律条文规定的。当家属去205医院取病志复印件时,医生却说没有教养院通知不给。当家属与教养院协调时,恶警告诉家属说不给你们病志是怕你们拿去复印上网,可见邪恶的勾当是多么怕曝光。

没有病志,下一步程序很难继续进行,这时,锦州市司法局又来了两个人将律师私下找去谈话,之后没多久,律师打电话告诉家属他不能接这个案子了,说是上边有红头文件,同时告诉家属:锦州市你是打不赢了,你们去省里告吧!一个正义的申诉就这样在所谓的“法律”面前破产了。

2003年4月30日10点50分,教养院教育科陈立刚伙同恶警来到石忠岩家告诉家属准备在11点对遗体进行火化,让家属在一个通知上签字,家属要看一看内容时,恶警没让看,家属也没有签字。最后,恶警在4月30日11点强行将石忠岩的遗体火化。目前家属连骨灰也没有得到。

又一个好人离去了,而那些失去人性的恶警依然逍遥法外,但正义的人们都相信行恶者是定会受到天理的惩罚的,首恶江××已经面临世人的正义公审,它的走卒还会张狂几时?


转载自明慧网 200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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