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所暴行:十根电棍同时电击 20多天不准正常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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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我是山东省大法弟子。自1997年12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以来,我的风湿性心脏病、神经性头痛等顽疾不治而愈。我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个好人,从而思想境界大大提高。

自从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我多次遭受迫害。1999年8月,因我修炼法轮功,单位干部在压力下,不顾我工作成绩突出,强行将我调离原工作岗位。2000年8月,我到北京上访,被派出所无理扣押10天,期间我不放弃修炼法轮功,恶警所长拧我的脖子,拧破了,我的胳膊也被拧得青一块紫一块。后又被拘留15天。

2000年10月我又到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讨公道,被非法拘留15天,后又加了一个月。接着于2000年11月底,我被恶警送进洗脑班。在洗脑班期间,我因炼功被公安局副局长和一刑警殴打,并被用手铐铐了四天三夜。于2000年12月后,我被关进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2000年底在我进入劳教所前夕,一些法轮功学员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功被警察用电棍殴打,有些学员被用数根甚至十根电棍电击至昏倒。

被关进劳教所后,我拒绝参加抵毁法轮功的洗脑,与三名法轮功学员被关进禁闭室一周,期间饭食被减半。2001年2月,劳教所妄图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不允许我们睡觉。他们连续20多天不允许我正常休息,平均每天只允许我睡一两个小时,有时彻夜不眠。我抵制洗脑,曾被连续折磨10个小时,方式主要有:全身挠痒,包括腋下、脖子等,用头发丝挠耳朵内,用圆珠笔划脚心,用板子打脚心,用拳头殴打胸部,把马扎倒过来坐腿尖等。后来坚定的大法学员每天被强迫面壁17个小时,一动不让动,面壁时间长达八个月之久。2001年12月底,一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我依法逐级反映这个情况,各级部门不是拖延答复就是拒绝答复。我绝食抗议,被强迫灌食、灌药。


转载自明慧网 200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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