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及其罪行:
主犯:
武宏孺,男,劳教所所长
周晓红,女,所长(主管迫害法轮功)
高明旭,男,所长
王艳女,所长
郭红岩女,管理科科长
陈兰英女,警械科科长
犯罪事实:直接策划2001年年底对非法关押在劳教所的全体大法弟子的上绳(一种酷刑)事件,将120余名坚定的大法弟子折磨得生不如死,遍体鳞伤。
恶人:
姜艳玲,女,2大队队长
闵玉梅,女,队长
应美玲,女,队长
陈兰英,警察
张楠,警察
犯罪事实:将5位大法弟子杨永生、王德平、白娥、富红霞、樊金平拉去上绳
・2002年底因大法弟子王德平被搜出经文,姜艳玲指使吸毒人员将王德平毒打一顿后,又拉去上绳,把她吊起来头朝下,胳膊、腿全被捆住,被折磨的生不如死。至今腿和腰仍麻木无知觉;
・2002年底张保菊因写信揭露武宏孺罪行被拉去上绳;
・2003年3月初,大法弟子赵喜莲(明慧网曾对赵喜莲被迫害、跟踪的情况作过报道,赵喜莲是河南省农大员工)被迫害的心跳过速,呕吐,不能干活,姜艳玲、闵玉梅、应美玲三罪犯以上绳相威胁逼迫她干活。为抵制迫害,赵喜莲绝食并拒绝干活,在绝食近一周的情况下,姜艳玲,闵玉梅、应美玲三罪犯叫来保安赵连拉带拖地拖下楼,头部几处受伤,鲜血不止,又用绳子把赵喜莲骨瘦如柴的身体捆紧,吊起来旋转几圈、毒打直到失去知觉。赵喜莲受酷刑回来,后一直精神恍惚、异常,走路直不起来腰,身体非常虚弱。姜艳玲、闵玉梅、应美玲三罪犯仍不闻不问,继续对其非法关押,并指使吸毒人员以赵喜莲的名义写了一份保证,硬拉着赵喜莲的手按下手印,现声明作废。
・恶警陈兰英、张楠两罪犯直接毒打、折磨赵喜莲。
・姜艳玲将王德平拉去酷刑(上绳)折磨,用酷刑逼其放弃信仰。
恶人:
贾美丽,女,三大队队长:
胡兆霞,女,三大队队长,迫害法轮功学员主要责任人
犯罪事实:
・直接参与2001年底将三队全体坚定的大法弟子拉去上绳,把大法弟子折磨的死去活来,腿走不成路,还被强迫作操、军训、劳动。王桂花被连续上绳四天四夜不让睡觉,酷刑后腿受伤站立不稳,经常摔到。
・贾美丽、胡兆霞2罪犯多次参与酷刑迫害大法弟子,将不参加“政治考试”的大法弟子(约三十多人)非法加期3―6个月。
・2003年3月,大法弟子阎爱英为抵制迫害将劳教人员床卡撕碎,被拉去以“烤全羊”方式上绳,胳膊、腿严重受伤,被逼之下违心所写保证声明作废。阎爱英被酷刑折磨后仍被逼迫体力劳动。
希望国际社会关注河南省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不法人员残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伸出援助之手,惩治恶人。
转载自明慧网 200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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