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控告自由萨克森州(Sachsen)。理由是:在二零零二年四月,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访问德累斯顿时――警察袭击了法轮功(一种入静运动)学员。
江泽民行驶经过Kempinski旅店时,张女士站在欢迎的人群中。当江下车时,她用中文喊道:“法轮功好。”这位女士说:“一个中国的保安掐住了我的喉咙。然后两个德国便衣警察把我拖着走了一条街,并用手捂住我的嘴。”张女士皮肤被擦伤,留下了青紫块。
另外五个案件中有两个发生在麦森市(Meissen),但都同样涉及到萨克森官员。起诉方律师说:“因为是亚洲面孔而受袭击是没有道理的。集会自由、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的基本权利受到了侵犯。” 所以自由萨克森警察的最高主管部门,在德累斯顿行事法庭被起诉。
内政部发言人说:“我们深入地检查了警务人员当时的行动,不能肯定有侵犯权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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