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觉醒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圆明网】最近我经常在凌晨醒来后就无法入睡,这种情况几乎每天都会发生。昨天又再次占据我的精神,而这次我可以看到我不能表现得象真正的大法弟子的原因。我看到不正的思想、错误的观念、欲望及追求在我脑海中翻滚。我看到当时我是如何衡量那些状况、我的感觉以及我期待做那些事所能达成的欲望。缩在舒适被窝里的我,在宁静的夜晚我看到我的行为所导致的那些令人不快的结果,我清楚地看到邪恶势力、恶魔是如何利用我的空子,抓住我的执著及观念,并将之扩大,导向负面结果。

我无比沉重地躺着,泪珠在静谧的晨曦中滚下来。见证自己不符合大法的标准的痛苦,使我希望自己不要醒来,希望自己表现得更好。

只有前一天我做得比较好的时候,才不会在清晨受到干扰。我没有做好的部份在我意识清醒的清晨急促地敲着门,就象是对着我说:“你自认是大法弟子吗?真的吗?看看你昨天的所作所为!而且不是第一次做那个事!那么你未来会如何做呢?”

我负责翻译捷克文师父经文的工作,我觉得这个工作很重要并且需要承担重责,但我经常搁置停摆而无法完成,我知道我并没有做好。

我开始每天读《转法轮》三讲,我的睡眠时间缩减为每天四或五个小时,我开始了解到我必须以不同的方式思考。

我认识到,如果我看着其他学员并说:“那个人表现得不象大法学员,不管如何他的心性一定很低,这也是他行为不正而且表现得如此不好的原因。”那么在那一瞬间我已掉下来了。

为什么我掉下来?因为我没有先看自己,没有先内省。我先检视他人,那么在当下,我已表现得不象学员。问题是:“我为什么先看到其他学员的行为?”如果和我无关,我会看到吗?它也不致于会那么急切地出现在我面前,我也不会那么注意到它。一定存在着什么东西需要我去看到它,以使我有所改变,并且让我自己先做到象个大法弟子的样。

我不应只注意别人,而应先注意自己。我必须向内找,并且有所改变。我应该善心对待他人。当我坚持这样做时,开始体验到我们修炼的巨大力量,指引着我先向内找。现在,我的力量指引着我向内找、改变自己,这让我在任何状况下都可以取得一个不可想象的能量。我有改变自己的力量,不论外在环境的变化,而且也与其他人的行为有关,并且我有力量改变环境。

所以现在我看到其他学员所说或所做的事情,我觉得不对或无法接受时,我会问:“我是否也是如此?如果答案是肯定的,会接着问自己是否需要改变它?我是否需要去悟什么或放下什么?或我是否需保持不受影响、慈悲对待一切?

我会去纠正自己的行为,减少因为我尚未改变而加重相同的错误行为的负担,进而使得我世界里的众生不被淘汰。由于我改变得不够,以致还要延长同修们在劳教所受苦多长的时间?当我注意到其他学员的不正思想,我是否也同样有这些思想?我的正念是什么?我是否运用我的正念消灭我的空子?有多少的大法工作,只因为我认为是不恰当的而不给予支持?还有多少学员我不想帮助?我考虑到整体了吗?这个现象我还要拖延多久呢?”

当我回到我的翻译工作时,我开始意识到,要继续翻译并按时完成任务,就时刻向内找。

有时我可能并没有注意到某个想法是不是正的,但我会马上认识到我被那个想法置于一个困难的形势之下。一个不正确的想法会使我在翻译一句或一段话时卡壳好长时间,最终也只能取得很少的进步。同时,翻译的完成不断地推后。结果,我越来越怀疑自己的每一个想法。当我人的观念少时,我翻译很快,而且质量高。

我开始理解,在做大法的工作时,我自己的想法并不重要。不管我的想法是从经验中还是从观念中来的,我都不能去执著它们。

我认识到,我只要尽我所能地将每句话、每个字的表面意思如实地翻译出来就可以了。我对自己说:什么是正念?我所做的和想的是不是正的?当我做每件事时都这样想问题,我开始看到我能做到慈悲的正行多了,做得不好的时候少了。

我对师父在波士顿讲法的一段法有很深的印象:“每当发生一件事情的时候、出现一种情况的时候,哪怕一件小事,我的第一念首先想到别人,因为已经形成自然的了,我就是先去想别人。”(《在2002年波士顿法会上的讲法》)

当我这样想的时候,强大的法光将我从里到外都照亮了,帮助我提高并让我看清我哪里做得好和哪里还有修的不好的地方。

一次,我去中国驻伦敦的大使馆前并告诉人们有关迫害的事情。我们决定一个人讲的时候,另一个人发正念。这样做结果效果很好,和我们交谈的人变得更友好、合作并愿意提供帮助。

不久前在英国发生的一次事件中,许多学员在各方面做了大量的讲真相工作。大量的学员打了很多电话。一个友好的非政府组织提醒道,他们认为大量的电话不一定能真正起到帮助解决问题的作用。我们小组决定,最好的办法是告诉所有的学员暂时改变这种作法,并且鼓励大家学法和发正念。这件事后来得到了善解,英国学员在这个过程中向成为一个整体又迈进了一步。

(2003年日内瓦欧洲法会发言稿)

* * *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