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耀庆,中等身材,三十几岁,较瘦,眼睛不大,小鼻子,颧骨较高,说话慢条斯里,表面给人的印象是精明能干,热情诚恳。第一次见到王某时,是2002年8月香港审判案后不久的法会上,她作为香港审判案16名学员之一,从香港专程赶来做英国政府工作。那次她做了一个很长的发言,主要讲香港审判案的前前后后,他们是怎样在其他学员不支持的情况下坚持抵制邪恶警察的。当时在我们国家,关于是否长期坚守使馆,学员中有不同意见。许多学员认为我们偏激,欢喜心不去,我自己觉得有些委屈。当听到她说的香港情况以及最后他们赢得了大家的广泛支持,我在潜意识中也自许为法理比他人悟得早,暗暗自喜,从而生出对她的认可。现在想来,是因为她符合了自己的观念和想法而觉得她好,这里面已带进了很多人的情来衡量问题。
第二次是集体学法时,她介绍了香港学员是如何向大陆同胞讲真相的。与香港学员相比,我们这儿做得太不够了,无意中我把对整个香港学员的敬意加在她身上了。记得那天针对香港23条立法,为了给相关单位寄真相资料,邮费需很多钱,有学员在会上提出,希望大家自愿资助一下。当时有佛学会负责人出来制止这一倡议,提出为了大法千秋万代的金刚不破,我们不能搞这样的集资。那时我不理解,没认识到摸钱这个问题的危害性,心里不服。只见她站出来说,反对集资的人就是不愿为大法付出,就是心性有问题,于是火上加了油。现在想来,就是利用我们常人中一些变异观念,使一些学员悟偏。
以后从其他同修那听说她的一些情况,比如“四次上京正法,被关押8个月,她九岁的孩子和她的母亲和姐妹都进京上访”等,听到的这些事让我很受感动。她在我们这儿,表现得很“精进”,很“关心”其他同修,还特别热心去向政府议员讲真相等等。
记得半年前的那个时侯,我对师尊波士顿讲法理解不深,对做事稳妥的负责人和其他学员谈得多,做得少的方式很有看法,认为欧洲正法进程慢,很大程度归根于学员等、靠的思想,正念正行,光有正念了没有正行也不行,于是心里很着急,产生了强烈的做事心。另外我认识到,如果我们只能散之成粒,不能聚之成形,不能把单个粒子的力量集中起来,我们就无法干成大事,于是对负责人要求特别高,稍不顺心就埋怨。一旦走了极端,问题就出来了,就容易被利用。
一位学员说,如果要从外表形式上衡量一个人是否真修的话,可从两点看,一是她是否向内找,再就是看她是否有善心。似乎从来没有看见王某向内找,说她自己的不对,她滔滔不绝讲的都是具体如何做事,如何做表面上轰轰烈烈的事,很少听见她从法理上悟到什么,即使谈体会,很多是从别人那学来的。当特务,好的记忆力是必须的,依样画瓢地背下来就行了。特别是用高标准来要求别人,旧势力安排下来的特务是最擅长这点的,对谁王某都能批评一场。这位学员还记得,一次王某发脾气时,简直像“泼妇”,一点善都没有。
王某还带动一些学员和佛学会闹矛盾。她向学员灌输,认为佛学会是旧势力的代表,要破除旧势力的安排,就得推开佛学会。她恭维那些积极组织活动的学员,称赞他们能干,说他们是肩负特殊使命的,意思要他们站出来与佛学会对着干。如果我们学员对无私无我、放下自我没有深刻认识,就容易在她的鼓动下,使自我观念膨胀起来,认为自己悟得高修得好,最后走上自心生魔的邪路。
师父一等再等,给了她这么多年的时间,而她依然走在大法的对立面,竟然对大法弟子欠下了血债,罪不可赦。大法是慈悲的,但威严同在,当一个生命对法犯下罪过,当罪不可赦时,我们对邪恶的手软就是对众生的犯罪,当然这里指的是另外空间生命的态度,对人这一层,我们是尽量劝善。
反省过去,我对自己浮在表面的修炼状况,对自己那种自以为是的魔性痛心,对自己缺少安全意识的麻痹后悔,这次事件对我深深地敲了一次警钟。
个人体会,敬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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