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6月19日,四名法轮功学员:马勇(齐市)、王宝宪(齐市)、张晓春(绥化)、潘本余(齐市)被劫持到富裕县看守所,同年7月15日公安非法宣布“逮捕”,到2002年6月还没有开庭,非法超期关押一年。在富裕县看守所里,法轮功学员张晓春为了抗议这种任意无理关押的行径,于2002年6月19日开始绝食。6月29日张晓春被看守所所长曹国鲁等暴徒强行灌食时迫害致死。尸体被秘密火化。
然而张晓春的死并没有唤醒曹国鲁、贾维军等人的良知,它们却更加残忍的迫害另一名大法弟子DD王宝宪。在富裕劳教所里,王宝宪被毒打成重伤,直到失去知觉。王宝宪的头部被打伤,面部已经变形,胸部和身上有大面积的瘀血,大小便失禁,尿血、便血。据一位很有医德和良心的医护人员讲,王宝宪被打成严重的内伤,很难救活。2002年8月18日,王宝宪就这样被贾维军、曹国鲁等人活活折磨死于富裕县人民医院。尸体被不法公安强行火化。
善良的人们,我们修炼法轮大法,修真善忍,做一个好公民有什么错?竟遭到如此的迫害,善恶是会有报应的。
转载自明慧网 200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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