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刘洪学
男,终年57岁,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缸窑岭镇人,原南票区卫生局党委书记。
情况概述:
法轮功学员刘洪学在被劫持于洗脑班期间,受到各种精神摧残,身体状况每况愈下,后不幸于2000年5月在家中去世。
刘在得法前身患各种顽疾,并患有绝症、无药可医。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勤于学法修心,各种顽症均消失,身体奇迹般地恢复了正常,他常对亲戚和同事说:“是法轮大法救了我,法轮大法使我获得了新生。”
自1999年7月江集团开始迫害大法以后,刘被无端地骚扰、迫害,数次被强行劫持于洗脑班和拘留所。第二次被劫持于洗脑班期间,由于被禁止学法炼功和受到各种精神摧残,刘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后被家人接回。不幸于2000年5月去世。
所受迫害部分情况:
1、 非法洗脑:1999年10月,于南票区洗脑班被劫持10天;于缸窑岭镇洗脑班被劫持60多天。
2、 非法拘留:1999年10月,于南票拘留所被非法拘留20多天。
查证电话:
区号0429
缸窑岭镇派出所 4980100;4980033
二、曹凤秋
女,终年48岁,辽宁省葫芦岛市钢屯镇富有屯人。
情况概述:
法轮功学员曹凤秋被劫持在马三家劳教所期间受到非人迫害,身心受到极大摧残,出现了乳腺癌症状,于2000年秋死于医院。
曹凤秋在得法前身患乳腺癌,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一段时间后经医学鉴定证明肿块消失、已痊愈。当时曹凤秋的丈夫患有矽肺,无任何劳动能力,修炼后身体健康的曹凤秋承担了一切家务及农活,一人维持三口之家。
曹凤秋被劫持到马三家后,在非人的迫害下,身心受到极大摧残,身体状况恶化,重新出现了乳腺癌的症状。马三家教养院见事不妙,为推卸责任给曹凤秋办理了保外就医,曹凤秋由家属接回后医治无效,于2000年秋死于医院。
所受迫害部分情况:
1、 非法洗脑:2次。第一次于葫芦岛市钢屯镇30天;第二次于葫芦岛市钢屯镇20天。
2、 非法拘留:2次。1999年7、20后进京上访2次,回来后均被劫持于拘留所,两次共60多天,受尽折磨。
3、 非法劳教:2000年10月被非法判劳教3年,于辽宁省马三家劳动教养院。被非法关押期间受尽折磨。
查证电话:
区号0429
钢屯镇政府4131-203
富有屯4701-045
三、李宝霞
女,终年48岁,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县级市)南辛庄人。
情况概述:
法轮功学员李宝霞被劫持于马三家劳教所后,受尽折磨导致旧病复发,于2000年6月含冤去世。
李在得法前已是乳腺癌晚期,行走不便,被医院告知“准备后事”。1996年1月修炼法轮大法后不长时间身体即完全康复,红光满面,能很轻松地骑自行车50多公里。
2000年1月被劫持于马三家劳教所后,受尽折磨导致旧病复发,马三家教养院为推卸责任给李办理了保外就医,李由家属接回后病情继续恶化,于2000年6月含冤去世。
所受迫害部分情况:
非法劳教:2000年1月被非法判劳教3年,于辽宁省马三家劳动教养院。被非法关押期间受尽折磨。
查证电话:
区号0429
南辛庄515-2410
四、彭凤梅
女,终年61岁,辽宁省葫芦岛市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生前为杨家杖子开发区退休教师。
情况概述:
大法弟子彭凤梅被葫芦岛市拘留所折磨至奄奄一息后,才被允许接回家中,于2001年2月含冤去世。
2000年12月19日,彭去北京上访,被北京恶警关押并毒打,不让喝水,不让上厕所,被各种体罚折磨得呼吸困难、全身浮肿。后被转押到葫芦岛市拘留所继续迫害,被迫害至奄奄一息。家属被恶警勒索5000元所谓“保证金”将彭接回家。彭凤梅于2001年2月含冤去世。
所受迫害部分情况:
非法拘留:2000年12月19日于北京某拘留所,几天后被转押葫芦岛市拘留所,被劫持期间遭毒打,不让喝水,不让上厕所,被各种体罚折磨得呼吸困难、全身浮肿。
查证电话:
区号0429
教育办4403-106
开发区公安局政保大队 4403-265
五、吴国良
男,终年35岁,辽宁省葫芦岛市钢屯镇人,生前为钢屯镇中学教师。
情况概述:
1999年10月31日大法弟子吴国良被劫持于葫芦岛市教养院后,经常被强迫到外面干超体能体力活,一干就是8小时,导致吴国良体力不支。吴国良还被强迫长期坐板凳,在各种折磨地摧残下,吴国良的身体极度虚弱,走路无力,到12月的某天被送到医院的时候,吴国良已危在旦夕。经医院诊断为肺结核晚期,无法医治。葫芦岛市教养院为推卸责任给吴国良办理了保外就医,骨瘦如柴的吴国良由家属接回后仅10余天即死亡。
所受迫害部分情况:
1、 非法洗脑:1999年10月20日于葫芦岛市钢屯镇镇政府三楼。被强迫干重体力活,戴手铐,不让睡觉,拳打脚踢,受尽折磨。
2、 非法拘留:1999年10月24日于葫芦岛市刑事看守所。期间被剥光衣服用塑料管毒打(从颈部到大腿底部)至全身青紫。
3、 非法劳教:1999年10月31日起于葫芦岛市劳动教养院。期间被强迫干重体力活、被迫坐冷板凳(包括病危期间)。
查证电话:
区号0429
钢屯镇派出所所长室 4131-376
钢屯镇派出所指导员室 4131-810
钢屯镇中学429-4131486转
明慧网曾对以下被迫害致死的五个案例做过报道:
六、刘丽云
女,终年44岁,辽宁省葫芦岛市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
情况概述:
刘丽云被非法关押于辽宁省女子监狱后,音讯甚少。2002年7月24日,女子监狱四个警察来到刘家,告诉刘丽云的父亲(当时刘的丈夫法轮功学员胡宝纯正被迫害得流离失所、不知下落)说刘丽云病得很重。刘父随他们到了沈阳后,却被告知刘丽云已死亡。刘父要见尸体,被要求必须签字,因刘父不识字,只能按手印和写自己的名字,而完全不知道自己签的是什么字。看尸体是在一个非常黑暗的房间中,不许开灯,并且只准看脸部。看后犯罪警察马上将尸体强行火化。
据知情者透露,刘是被打死的。
所受迫害部分情况:
1、 非法洗脑:2000年7月于杨家杖子洗脑班被非法关押40多天。
2、 非法拘留:3次。
1999年12月于安徽省阜阳市被非法拘留45天。2000年6月23日于葫芦岛市拘留所被非法关押30天,之前大法书籍、师父法像和大法挂图被抢掠。2001年12月被葫芦岛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之前被抄家:复印机一台、讲法光盘16盘、大法书籍等被抢掠,并被非法没收5000元现金。
3、 非法判刑:2001年12月16日被非法判有期徒刑4年,被劫持于辽宁省女子监狱的7大队7小队直至被迫害致死。
七、王化臣
男,终年31岁,生前为辽宁省葫芦岛市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人。
情况概述:
2000年11月10日,王化臣被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安局犯罪警察强行带走,三个科长和一个司机轮番毒打王化臣,致使其骨盆多处骨折,骨头外露。王化臣实在无法忍受,对凶手们说:我受不了了,你们再打,我可要跳下去了。可丧心病狂的凶手们闻听此言打得更狠了。王化臣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从4楼爬着跳到楼下。当时王化臣并没有死,但凶手们并未紧急抢救,10多天后王化臣去世。事后,凶手们怕事情败露,未通知家属就偷偷将尸体火化。王兄后来欲与凶手们打官司,被凶手们威胁、恐吓。
所受迫害部分情况:
1、 非法洗脑:3次。1999年7月于化工厂洗脑班10天。1999年10月两次,15天,每次被勒索所谓“食宿费”50元。
2、 非法拘留:1999年9月被葫芦岛市非法行政拘留30天。被释放后很长时间无法进食。
八、陈德文
男,终年40岁,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葛家乡陈村人。
情况概述:
陈德文在被劫持于教养院期间,多次遭恶警毒打,因拒绝穿囚衣被犯罪警察电击并毒打。陈德文以绝食抗议,被犯罪警察强行灌盐水(共4 个人被灌了1袋盐),陈德文被灌得整天咳嗽,但仍绝食绝水,直至死亡。事后凶手们谎称陈德文死于心脏病,有知情者质问凶手:“心脏病怎么能电击呢?”凶手无言以对。
所受迫害部分情况:
1、 非法拘留:1999年10月30日-12月1日被非法关押于葫芦岛市绥中县看守所。
2、 非法劳教:1999年12月1日起被非法关押于葫芦岛市教养院,2年。期间遭到肉体和精神的极度摧残、电击、灌盐水。
九、金丽凤
女,终年41岁,生前为辽宁省葫芦岛市船校职业学院英语教师。
情况概述:
2001年7月16日,金丽凤在葫芦岛市看守所被恶警灌食伤及肺部致死。
金丽凤在得法前患有顽疾、久治不愈、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不长时间病即痊愈,身体健康,开始正常上班、讲课,毫无障碍。
自1999年7.20后金丽凤多次遭到犯罪警察的迫害。
2001年7月16日,金丽凤在办公室被犯罪警察强行绑架至葫芦岛市看守所,期间金丽凤以绝食抗议对自己的无理关押。在金绝食的第7天,恶警强行给金丽凤灌食,从鼻孔插入的塑料管伤及肺部,金丽凤当即口鼻出血,之后死亡。凶手为推卸责任,谎称金丽凤死于心脏病。
所受迫害部分情况:
非法拘留:2001年7月16日,被劫持于葫芦岛市看守所。
十、李淑媛
女,51岁,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台集屯镇大荒地村人。
情况概述:
2002年7月6日李淑媛在金砾子村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蹲坑”抓捕法轮功学员的恶人谋杀。具体情况如下。
2002年7月6日晚,李淑媛与另2位法轮功学员到金砾子村散发真相资料未归,次日在金砾子村发现李淑媛的尸体,当时情况如下:头部有包、身上有伤痕、面部全是土、趴在地上、手背在背后、脚下蹬出很深的坑、身下压着真相资料,周围一片扭打的痕迹。经法医验尸鉴定为窒息而死。
所受迫害部分情况:
1、 非法关押:2000年7月7日于台集屯派出所被非法关押28天。
2、 非法监视:2001年春节,江氏爪牙在李的家中非法监视7天。
3、 非法拘留:3次。
1999年10月17日因进京上访被葫芦岛市拘留30天并被非法罚款1000元。其间一袁姓管教以李炼功为由用狼牙棒毒打、警棍电击李,导致李淑媛全身青紫、腰部不能动。
2000年9月20日被非法关押6天。
2001年6月11日,李淑媛被劫持到南票区拘留所,后被转到葫芦岛市拘留所,直到8月27日。其间,李淑媛受尽折磨,脸被毒打得变形、嘴被打破并溃烂出血、胸部被打坏、脚被踢得呈青紫色并流淌黄水,一个多月无法走路。
转载自明慧网 20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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