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王凤芹被烟台芝罘区看守所恶警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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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山东大法弟子王凤芹因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抓并与1月28日左右被迫害致死。邪恶之徒向王凤芹的家属勒索了1000元钱后将王凤芹遗体火化。

山东大法弟子王凤芹,女,约36岁,2003年1月26日晚上在烟台毓璜顶宾馆附近家属楼发放大法真相资料时被芝罘区恶警非法抓捕(《明慧网》2003年2月3日有报导),后被送至烟台芝罘区南郊看守所,2003年1月28日(腊月二十六日)左右被迫害致死。邪恶之徒春节后才通知王凤芹的家属,家属去后看到王凤芹的衣服被冻在身上,脱不下来,手腕上有明显的手铐勒痕,邪恶之徒向王凤芹的家属勒索了1000元钱后将王凤芹遗体火化。

烟台芝罘区南郊看守所:535-6015514,张所长:535-6021328。

鉴于烟台地区的邪恶仍十分猖狂,请烟台地区的大法弟子一定保持清醒的头脑,勇猛精进,认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时刻保持强大的正念,继续在每天晚上的7、8、9点集中精力发正念清除本地区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一切邪恶,无所不包,无所遗漏。


转载自明慧网 200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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