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3日
颜先生:
谢谢你2002年10月19日就你姐姐颜海玉在中国被[江氏集团]关押一事致信外交部长唐纳先生。唐纳先生责成我代表他给你回信。
澳大利亚政府关注颜海玉的情况,并将通过澳大利亚驻北京大使馆向中国政府寻求有关她状况的消息。为此,若你能提供以下资料将会很有帮助:你姐姐的中文名字,出生年月和住址。
从广义上讲,澳大利亚政府对法轮功的教义和功法不发表任何意见。不过,澳大利亚政府认为中国[江氏集团]禁压法轮功违反了基本的集会和言论自由的权利。澳大利亚政府同时相信,中国[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学员的镇压违背了中国已签署,但没有执行的国际公民与政治条约,同时也违反了反酷刑条约。
澳大利亚政府已经多次向中国最高层领导表达我们的观点,在几轮的双边人权对话中都提出了中国[江氏集团]对待法轮功的问题,最近一次是2002年8月。遗憾的是,中国方面在那些会谈中做出的反应表明很难有缓和的迹象。但是澳大利亚政府将继续提出这个问题。
感谢你向政府提出你的观点。
你真诚的,
艾利.罗勋(Elly Lawson)
执行主任
中国政治联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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