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法轮功学员马国斌在浙江被诬判入狱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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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法轮功学员马国斌在浙江打工时被绑架,非法判刑七年六个月,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被非法关进浙江省第四监狱。前段时间,家人要去看望他,狱方说得马国斌本人发起邀请或者是到马国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一个亲属证明才能接见。

马国斌,55岁左右,家住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延军农垦社区C区15委。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他在浙江省舟山市打工期间,仅因向一些小区粘贴印有二维码网址的不干胶,对群众讲法轮功真相,使用真相币,被绑架、非法抄家,住处被查到一些法轮功真相资料。

马国斌被非法关押构陷,办案单位是丹山市定海区公安分局。马国斌遭舟山市定海区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诬判七年六个月,并勒索罚金人民币五千元。马国斌不服一审判决,遂提出上诉。二零一九年六月十日,舟山市中级法院非法驳回上诉、维持冤判。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马国斌被非法关进浙江省第四监狱(杭州市余杭区临平邱山大街1号)。

前段时间,他大哥要去看望他,与监狱方通电话,狱方说得马国斌本人发起邀请或者是他大哥到马国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一个兄弟证明才能接见,否则去了也不让见。

浙江省第四监狱先后关押迫害过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首先,就是入监分监区迫害,穿囚衣,坐姿、站姿、队列训练,背监规、唱红歌,写“思想汇报”,洗脑。然后是去各分监区,对在入监分监区已“转化”的人分到各生产分监区,以体力劳动为主,规定任务,完不成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但对法轮功学员而言,思想改造(洗脑)不会放松,除了劳动外,还要写出令警察满意的“思想汇报”。不肯“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分到第四分监区,那里有一套 “转化”系统。监狱有一个“转化”领导小组并配有几名帮教警察,给每位法轮功学员安排若干名包夹,两到八名不等,包夹看管法轮功学员的行动和言论并压迫其思想。对于不肯“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用各种酷刑,如洗脸(把头摁进灌满水的水盆)长时间罚站、铐死人床、不让睡觉、憋大小便、坐小板凳……

浙江金华市法轮功学员朱作新二零二零年九月被劫持到浙江省第四监狱,因坚持炼功,被犯人殴打,各种虐待,不让睡觉、灌食,被关进严管队遭酷刑,目前体重才80斤左右。

浙江省杭州市法轮功学员洪长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下旬被杭州西湖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五万元,目前洪长在浙江省第四监狱,在入监队有两个犯人包夹他,每天罚站罚坐,他因拒不转化曾遭各种折磨,不让睡觉、罚站罚坐罚蹲,现在体重只有80斤左右,不让他给家里打电话不让会见,主管警察叫莫祖兴,还一个都叫他“吕股长”。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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