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山东省济南市法轮功学员杨勇先生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被济南市天桥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杨勇上诉到济南市中级法院,又被枉法裁决:维持冤判。二零二四年八月六日,杨勇被劫入山东省监狱关押迫害。
杨勇先生今年52岁,济南市历城区法轮功学员,他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日,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姚家派出所警察于德昭等人闯到杨勇的家中,对他实施绑架、抄家,家中的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被抄走,杨勇被勒索五千元罚金后,被所谓“取保候审”放回家。警察声称:杨勇于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二日去一高档小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一住户家的摄像头拍到,遭其恶意举报,警察按摄像头拍到的录像追踪查到他。
大约在七、八月份,办案警察于德召多次打电话给杨勇,通知他去派出所,要对他执行非法刑事拘留并上报检察院,并强迫杨勇签字,被杨勇拒绝。杨勇给警察讲法轮功真相,之后又送又寄真相信、递交了不予刑事拘留申请、不予批捕申请书。过了些天警察仍然通知杨勇,要对他实行强制非法刑事拘留,杨勇被迫离家躲避。后来因疫情反复来袭,此事被搁置。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四日,办案警察于德召打电话给杨勇要他去派出所,杨勇到了派出所后,于德召说要对他执行非法刑事拘留,杨勇随后机智走脱。杨勇走脱后,被迫离开济南来到山东日照找了份工作。三月七日,杨勇乘同事的车回济南,在高速公路出口,交警检查身份证,杨勇再次被警察绑架,后被姚家派出所非法关押到济南看守所。之后被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在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国保大队与姚家派出所警察、历下区检察院的构陷下,迫害杨勇的案子被移送到济南市天桥区检察院。济南市天桥区检察院又将杨勇构陷到天桥区法院。
杨勇的家人于二零二三年八月向济南市天桥区法院提出家人辩护申请,并递交了相关手续。法官吕兆可一直没给明确答复,一直推诿、拖延。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家人为杨勇聘请的律师电话通知家人说法官让转告:家人如果做辩护人,要在法庭上说法轮功的事就是犯罪线索,要把线索举报给公安的话,家人也要被抓。
三月二十二日,律师打电话告知杨勇家人,济南市天桥区法院法官吕兆可告知律师,已定于三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开庭。由于法院定的是视频开庭,家人和聘请的律师都不同意,后来法官告知改为公开庭审,时间定于四月七日上午九点。
四月七日,杨勇被济南市天桥区法院非法开庭。因警察提供的证人证言与事实不符,法院将案子退回到检察院,检察院与公安勾结补充材料继续构陷。仅三天,四月十日,律师得到法官通知,天桥区法院将于四月二十四日上午九点再次非法对杨勇开庭。
四月二十四日,杨勇再次被济南市天桥区法院非法开庭,并被非法判刑两年。杨勇上诉到济南市中级法院,又被枉法裁决:维持冤判。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二日,家属接到通知,杨勇已于八月六日被劫入山东省监狱关押迫害。
中共残酷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已经二十五年,颠倒是非善恶,警察非法抓捕、入室抢劫,给众多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是合法的。
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和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