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沈阳市法轮功学员于桂春(72岁)、李咏梅和张玉锦(79岁)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被沈阳市大东区法院非法开庭,于桂春被非法判刑八年,李咏梅被非法判刑五年,张玉锦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于桂春家住沈阳市浑南区,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九日被沈阳市沈河区皇城派出所跟踪绑架,非法抄家。当天,沈阳市沈河区法轮功学员李咏梅被警察绑架、非法抄家,遭刑讯逼供。张玉锦是沈阳理工大学退休副教授,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日被警察入室绑架。
据派出所警察讲,于桂春、李咏梅、张玉锦被跟踪半年之久。据悉,于桂春二零二三年三月起就被跟踪(自己不知道),她们经常手机联系、见面。九月十九日,于又给李打电话要翻墙卡,被中共不法人员监听,在约定地点,两人同时被便衣警察绑架,并带回各自的家里非法抄家。
当天下午四点半左右,沈河分局及南塔派出所7~8个人到李咏梅家非法抄家,没穿警服,只有所长师守君一人在到她家楼下时出示了警察证。他们从李咏梅家中抢走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塑封机、U盘、大法书、周报、护身符等私人财物。他们之后把李咏梅劫持到南塔派出所。
据悉,在南塔派出所,所长师守君及两名做笔录的男警察把李咏梅吊起来(两脚悬空)逼供,把她的手腕都勒肿了。
后来,李咏梅、张玉锦被非法关押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李咏梅收到检察院起诉书。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时开庭,法庭给每位当事人指派一名公益律师,每位当事人允许两名直系亲属旁听。于桂春两个女儿、张玉锦两个儿子,李咏梅姐姐去了(姐夫当天早上突然腰部扭伤,不能动弹),法官当场演离间计,开庭前允许于桂春两个女儿、李咏梅姐姐面对面与亲人谈了几分钟话。没允许张玉锦与儿子面谈(说张态度不好),张玉锦当场拒绝法庭指定的律师,自己从多角度证明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实,被法官叫停。
三位当事人都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于桂春、李咏梅两个公益律师为其做了罪轻辩护。庭审只进行一个半小时(十点三十分)就匆匆结束了。当场未出结果。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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