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江西省九江县法轮功学员李义龙二零二三年十二月被永修县法院非法判刑十个月,他依法上诉。近日得知,九江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对李义龙的诬判。
李义龙(又名李英义),今年54岁,江西省九江县涌泉乡鼓岭村人。李义龙是一九九八年在上海打工时,因身体不适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一个月后身体的不适就全好了。他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人,深受老板信赖和同事们的喜欢。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李义龙因坚持法轮大法信仰,多次遭中共迫害。
李义龙多年遭迫害经历
一次,李义龙工作所在地的派出所警察想迫害李义龙,他的老板打电话到派出所,说李义龙从不做坏事,是真正的好人。由于警察不断骚扰他工作的工厂老板,李义龙为避免厂里受影响,辞去了工作,二零零零年从上海回到家乡。
二零零四年四月四日晚,李义龙在瑞昌市发真相资料时被瑞昌市湓城公安分局巡警绑架。次日中午,李义龙戴着手铐从公安局走脱。走脱后,他写了一封劝善信给公安局“610”头目周佐林,落款是:法轮功学员李义龙。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四日上午,李义龙在鼓岭村家中被瑞昌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九江县国保大队警察韦强、王义金及当地派出所警察协助作恶。当天上午九点多钟,九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涌泉派出所警察开着一辆白色面包车闯到李义龙家门口,在警察推拉抬李义龙的过程中,王义金开着警车赶到,下令说:“捉上车。”警察强行把李义龙绑架到涌泉派出所,铐在窗户上。大约一个小时左右,瑞昌市公安局警察范康、佘晓华(音)共三人开辆警车把李义龙劫持到瑞昌市看守所迫害。李义龙绝食抗议迫害,七天后他们把李义龙拖到瑞昌市医院插鼻管灌食,李义龙被折磨的脱了相。恶警们还说:“怎么折磨都可以,尽量别让他死掉。”李义龙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八个月,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三日回家。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六日清晨,李义龙在单位宿舍被警察绑架,他的笔记本电脑、播放器、手机、汽车以及七本大法书全被警察抢走。警察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也不出具扣押物品清单。警察将李义龙绑架到瑞昌市盆城派出所,他们一直被铐在铁椅子上,通宵非法审讯了二十多个小时。与他同日被绑架的还有法轮功学员童银瓶(童银平)、童金瓶(童金平)姐妹。李义龙和童银瓶因体检不合格,被看守所拒收,于第二天晚上以取保候审的形式还回家。童金瓶被转关到九江市拘留所。
九江市瑞昌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二零二三年七月再次绑架李义龙,威胁要对他判刑,并一度想把他关入看守所,因李义龙体检不合格未能得逞。二零二三年七月六日上午九点左右,瑞昌市国保警察熊小雄、廖启阳和大队长杜某等人闯到李义龙的工作单位,声称李义龙去年的案子还没有了结,把他绑架到永修县检察院。检察员孙晓燕把李义龙带到永修县法院,威胁要给李义龙判刑。随后这伙人把李义龙带到九江市医院体检,李义龙血压200多。瑞昌市看守所不愿接收。瑞昌国保警察只好于七月七日下午放李义龙回家,但威胁他说,只要他们打电话,李义龙就要与他们见面。
二零二三年九月七日,瑞昌市国保警察熊小雄打电话给李义龙,要他九月八日去永修县法院准备开庭,并威胁说:“如果不去,我们就要去抓你。”九月八日下午,永修县法院开庭非法庭审李义龙。审判长、陪审员、公诉人都不出示姓名,法院指派一名律师。李义龙的妻子和一名村干部旁听。审判长提出无理要求:威胁李义龙必须先在“三书”上签字,否则今天开不了庭。如果签字可以轻判;如果不签今天就要抓起来。李义龙严词拒绝。李义龙从法律角度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审判长打断了李义龙的话。非法庭审过程约两小时,审判长宣布休庭。李义龙准备走,被审判长阻止,说现在不能走。李义龙再次回到法庭,突然重重摔在地上,昏迷不醒。过了很长时间,李义龙才慢慢恢复知觉。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日,永修县法院通知李义龙家属说“案子”已经判完,叫他们去永修县法院把判决书拿回来。李义龙和妻子去了法院,看到判决书上写了判刑十个月,罚金4000元。法官张伶伶让李义龙签字。李义龙拒绝,并准备上诉。法官说过了十天的上诉期就要下达公安准备羁押。
李义龙随后向九江市中级法院递交了上诉状,讲述自身被诬陷的过程,并将上诉状寄给了相关部门,后来九江市检察院的人员找到李义龙,李义龙如实讲述自身是如何被瑞昌国保警察非法捏造罪证,当时的检察官也做了如实记录。
二零二三年底,瑞昌市公安局警察熊小雄再次找到李义龙,要他配合签字,李义龙仍然拒绝签字,并当面揭穿熊小雄捏造事实构陷的行径,熊小雄很震惊,说:这些你怎么知道的?后来熊小雄灰溜溜地走了。
二零二四年二月底,李义龙接到永修县法院的电话,得知他的上诉案子被九江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永修县法院打电话的人声称要关押李义龙。
李义龙每次被绑架,尽管受到不公及残酷折磨,他总是一次次慈悲给这些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讲大法真相,目的是不希望他们在天灭中共的过程中被淘汰。希望这些公检法人员能够明白法轮功学员的良苦用心,珍惜自己和家人的生命,悬崖勒马,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
永修县法院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建昌大道14号,邮编:330300
领导:罗玮、邹辉、叶方恺、刘云、周文平、刘贵珍、童懿华
直接参与迫害童金瓶人员:蔡文婷、罗大毛、王耀苹、蔡梦旖、张伶伶
永修县检察院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建昌大道41号,邮编:330300
领导:熊雁、罗杨、李敏华、储年来、卢小宝
直接参与迫害人员:卢健、孙晓燕
瑞昌市公安局
国保警察熊小雄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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