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辽宁省大连市法轮功学员童淑荣老太太因传播避疫良方于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七日被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一万元。近日获悉:童淑荣已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二日被劫入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
事件回顾:
童淑荣今年八十岁,她是大连市甘井子区泡崖小区法轮功学员。她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七日,童淑荣在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车站给大连二十八中学四个初二学生讲躲瘟疫保平安的方法,遭他们恶告,她被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营城子派出所副所长胡延庆迫害,并被非法监视居住半年。
二零二二年五月,营城子派出所副所长胡延庆伙同许宁、刘姓两个警察窜到童淑荣家,她再被非法监视居住半年。童淑荣被构陷到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继续迫害。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七日,童淑荣被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非法监视居住半年。她被检察院的刘爽、张富丽非法起诉到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五日,童淑荣被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非法传唤,法官段丽直接把她送往看守所,要庭审判刑。因她体检不合格,当晚被放回家。
童淑荣回家后,看到起诉书内容与事实不符,就给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法院写了事实的经过,并要求撤案退卷。童淑荣还给相关部门写了事实劝善信,但都石沉大海,没有回音。
二零二三年八月九日,童淑荣被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非法庭审。法庭上,审判长不准童淑荣进行自我辩护;并且当辩护人在为她辩护时,多次被蛮横无理打断发言,甚至要将其撵出法庭。
在整个非法庭审过程中,童淑荣和辩护人依照法律有理有据多次提出强烈抗诉。非法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并迅速离去。随后进来几个武装警察要求童淑荣和辩护人在他们拿着的纸上签字,被当场拒绝。
二零二三年九月八日,童淑荣被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所谓“取保候审”一年。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七日,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执行警察吴某某等两人、营城子派出所三人窜到童淑荣家,直接非法宣判,枉判她一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一万元。童淑荣被劫走检查身体,并被非法关押到姚家看守所。
近日获悉,童淑荣老人已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二日被劫入辽宁省女子监狱,关押在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十二监区迫害。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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