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冤死八年 残疾妇女又遭枉判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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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吉林省临江市法轮功学员狄莲霞女士二零二三年八月被临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二零二四年一月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二三年七月六日傍晚,临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三男一女闯到狄莲霞的母亲家里进行非法抄家,之后又闯到狄莲霞家非法抄家。当时临江市公安局副局长石登峰及四个警察和一名社区工作人员也窜到狄莲霞家里,把狄莲霞家里的大法书籍、师父法像、打印机、笔记本电脑等私人物品抢走;并将狄莲霞被绑架到临江市公安局新市派出所。当天深夜,狄莲霞被放回家。七月十二日,警察打电话叫狄莲霞到公安局去一趟,狄莲霞为躲避迫害,被迫离家。二零二三年八月初,狄莲霞回家后,再次被临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二零二四年一月下旬获悉:狄莲霞被非法判刑六年。

狄莲霞(狄连霞)从小患有小儿麻痹症,身有残疾,她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在中共一九九九七月迫害法轮功后,狄莲霞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曾被非法劳教两年。她丈夫王明之也身有残疾,因他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多次被非法关押,于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在迫害中含冤离世。

以下是狄莲霞和丈夫王明之被中共邪党迫害的部分经历:

二零零零年,王明之进京为法轮功鸣冤,在临江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他多次遭到毒打,后来又被劫持到白山市劳教所非法劳教。二零零零年九月左右,王明之因拒绝写与法轮功决裂的“保证书”,被警察关进铁笼子里用电棍电击。

二零零二年,王明之再次进京为法轮功鸣冤被绑架,被劫持到朝阳沟劳教所非法劳教。二零零二年四月,劳教所搞所谓“攻坚战”,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暴力“转化”:皮鞭抽、镐把、铁管打、电棍击、火烧等,很多法轮功学员因拒绝“转化”,被恶人打伤打残,王明之因拒绝“转化”,一度被恶徒打晕。王明之在劳教所被摧残致严重的肺结核,后被“保外就医”。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王明之、狄莲霞夫妇被临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石登峰、刘汝敏等警察绑架,王明之遭警察拳打脚踢,倒地后,警察用脚踩住他的头,用拳击打头、胸等部位,还抓他的头往墙上撞,他被打得脸变形。王明之被绑架到临江市公安局大院,警察又对他一顿毒打。后来,他被铐在地下室的铁椅子上。晚上王明之曾一度走脱,后又被抓回。

二零一一年七月七日,狄莲霞被劫持到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因她身有残疾,开始劳教所拒收。警察石登峰找劳教所所长,非要劳教所收下。七月八日,一大队队长狱警刘云慧用电棍电狄莲霞,七月九、十日,她被强迫坐小板凳、罚站。狱警刘云慧对狄莲霞说:你不是残疾人不能长站吗?我非得让你站着。七月十一日,劳教所打电话让家人把残疾证送去,才把她放回家。

酷刑演示:用电棍电击

就在狄莲霞被劫持到黑嘴子女子劳教所的同一天,王明之也被劫往长春朝阳沟劳教所,被劳教所拒收后回家。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王明之在迫害中含冤离世,年仅44岁。

临江市公安局
副局长石登峰:13894081777
国保大队长张国明:19843098868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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