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赵玉博拒绝转化 大连监狱剥夺会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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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辽宁鞍山市现年40岁的法轮功学员赵玉博是一位室内设计师,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在家中被强行绑架,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庭审,四月二十五日被枉判三年,上诉后被非法维持冤判,八月被劫持到大连南关岭监狱后又转到大连市监狱,至今已经四个月。家属两次探视都被无理拒绝,狱方的理由是监狱内部规定——不转化不让见。

赵玉博

被迫失学 自学成才

一九九八年,当时14岁的赵玉博开始修炼法轮大法, 亲身实践真、善、忍的原则,逐渐学会放淡个人利益,处处为他人着想。性格也变得活泼开朗,乐于助人。大法更是不断给他开智开慧,原本成绩平平,一跃班级前三名,被班级委任数学课代表、学习委员、劳动委员。

记得上中学时一次体育课考试,同学们都把自己的衣服让老师帮忙拿着,赵玉博不想让老师受累,就将自己的衣服铺在地上,让同学们把衣服放在上面,那一刻老师和同学们都非常惊讶,感叹玉博小小年纪竟能如此为别人着想。

可是就在人们为法轮功祛病健身、道德回升的效果交口称赞的时候,前中共党魁江泽民倒行逆施,开始了对法轮功全面的镇压,造谣、诽谤。

17岁的赵玉博,为了表达自己亲身受益的真实心声,勇敢的到本地市政府信访办,为大法说句公道话——大法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要求还师父清白,还大法清白,还大法弟子清白。结果被抓到派出所,被逼写不上北京上访的保证,后又被迫失学,只好在家自学。

步入社会后,赵玉博又自学了室内设计,他设计的作品,兼具艺术审美和专业绘制水准,施工图准确,在老板及同事中口碑极佳,老板非常信任何赏识这个善良能干的年轻人。

在家中无端遭绑架、被枉判入狱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下午,一个没穿警服、没带证件的人谎称要找一个老太太,骗开了赵玉博家的门,又打电话叫来更多人绑架了赵玉博父子,以及赵玉博的三叔和一位朋友(其他三人均已回家)。然后非法抄家,至今仍未归还被非法扣押的大法书籍,赵家私人物品和6400元美金、18000元人民币。后来得知,参与绑架的是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分局山南派出所的警察,可是整个过程始终没人出示任何证件。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赵玉博在鞍山市立山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律师当庭指证公安警察没有法律依据非法抓人是违法办案的犯罪行为,并指证鞍山市立山区检察院公诉人相石违反法定程序,没有按法律规定去看守所会见赵玉博核实案件事实,不但不纠正公安机关的错误,还将赵玉博直接起诉到法院。律师要求公诉人相石回避,法官王铁杰不予采纳。

辩护人依法要求法庭质证公诉人提供的所有“证据”包括书籍、音像、视频等也没获准。对于赵玉博究竟利用国家公布的14种邪教中的哪一种?他在组织中是什么职位?是怎么破坏的国家法律实施,过程是什么样的?破坏的后果是什么样的?如何危害了社会?公诉人一律拿不出证据。

整个庭审过程中,公检法相关人员沆瀣一气强行构陷赵玉博, 滥用法律迫害好人,涉嫌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鞍山市立山区法院将赵玉博枉判三年,主审法官是王丽娅,审判员蔡婧、马海笙。随后赵玉博本人和家属上诉至鞍山市中级法院。开始法院让家属递交此次案件如何违法的材料,家属准备递交执行《纠正错案机制申请书》,而家属递交时又被拒收。鞍山市中级法院原定七月十七日开庭公开审理,临审前又改为不开庭,最后维持原判了事。中级法院两次违反法律程序欺骗家属,最终又酿成了一起对法轮功学员的冤狱案件。

被劫持入狱 善良人都在期盼他早日回家

二零二三年八月,赵玉博被劫持到大连南关岭监狱,后被转押到大连市监狱,至今已有四个月。家属两次探视都被无理拒绝,狱方的理由是监狱内部规定——不转化不让见。

在大连监狱的四个月里,赵玉博仅消费了生活费三百元。监狱不让家属探视,不肯放弃正信的赵玉博是不是在里面遭受了非人的对待?他的父亲第一次去探视时,联系到了儿子被关押的四监区监区长佟雷,佟说现在赵玉博情绪不稳。当赵玉博父亲追问为什么不稳,是遭打骂、折磨和虐待了?佟雷没有回答,只是让留下家人联系电话,说什么时候让见会打电话。

赵玉博这次被绑架后,老板和同事们都很同情他的遭遇,也一直关注着案件的进展。其中一个外地老板特意请了一个人,经多方打听到他家的住所,在楼外等了一天才等到刚刚以监视居住方式回家的赵玉博父亲,愿意为他们提供帮助。

而在赵玉博被绑架的当天,他的姥姥去世了。赵玉博的母亲抑制着内心失去母亲的痛苦,打电话想通知儿子,却一直无人接听,随后得到的却是儿子被绑架的恶讯。一个是阴阳两隔的永别,另一个是高墙相阻的心痛,双重打击一下子击倒了这位母亲。而赵玉博的父亲更是常常在痛苦中回忆他从出生,到慢慢的长大,一幕幕,一段段如纪录片一般的镜头,心中满是无言的痛楚和担心。

事实上,大家都知道,在中国,根本没有法轮功被定为×教的任何法律文件,中办、国办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十四种×教(【公通字(2000)39号】文件)中根本没有法轮功。 “×教”是1999年江泽民在接受法国费加罗报采访时喊出来的,领导讲话并非法律,但是江泽民妒嫉法轮功修炼群体人数超过了中共党员人数,以个人意志发起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其实是无视法律、操控法律,践踏法律,非法剥夺了宪法赋予的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此次绑架案,警方及检察院却以前任国家领导人个人意志为执法依据,假以“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张冠李戴,强加罪名,非法批捕。

中共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罪行已经24年了,斑斑罪恶罄竹难书。参与迫害的公检法司国家工作人员,被中共当成了实施暴力行径的工具。在一封《写给公检法司人员:希望你们平安》的信中有这样一段话:“在红色中国,有太多身不由己的事,而公检法司或许是最身不由己的一群人,也是被害最深的群体。迫害法轮功最残酷时期,江泽民密令对法轮功学员“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叫公检法司人员做刽子手,甚至活摘大法弟子器官牟取暴利,这真的是将你们带入万劫深渊!“

真心希望你们能为自己身家性命,为后代子孙,为生命永远的未来深刻思考思考,用理性思维去明辨正邪、善恶,枪口抬高,学会保护自己,摆脱邪灵枷锁,为自己选择美好的未来。

大连市监狱(隶属于大连市司法局)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姚工街300号,邮政编码:116037
狱政科:0411-39039038
会见中心:0411-39039115
四监区:0411-39039153
驻检:0411-39039180
书记兼监狱长:腾长生
纪委书记:杜林涛
副监狱长:程如意、庄树栋、张宝林、孙国礼、万雅琳、杨晓峰
副书记副政委:蒋伟
政治处主任:王洪良
政委:罗德宝
狱政科长:李连宽
狱政科副科长:黄立成
刑法执行科科长:刘海英
纪检监察室:郜立国
会见接待中心:王主任
四监区长:王晓明
四监区教导员:武磊磊
四监区副监区长佟雷:18004288910、裴凯
四监区狱警:闫文忠、李文全、岳成功、邓浩、王福才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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