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
- 湖北省随州市法轮功学员何卓君等四人被构陷到检察院 信息补充
- 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杨春秀被警察抄家绑架
- 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法轮功学员都广军被绑架
- 吉林省德惠市法轮功学员张福玲和董德芹被绑架
- 山东威海文登两法轮功学员杨秀红、齐亚杰被骚扰迫害
- 河北唐山遵化法轮功学员常桂华被骚扰
- 山东龙口法轮功学员王玉珍等被骚扰
- 江苏盐城法轮功学员闫琳被迫害的信息补充
- 湖南平江县法轮功学员苏羡荣讲真相遭绑架、抄家
- 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隋国艳被非法拘留10天
- 辽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樊淑兰被构陷案件被区检察院退回派出所
随州市法轮功学员何卓君、冷顺昌、彭华云、龚太清被构陷案子已于2023年12月4日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构陷到法院,可能已于近期要非法开庭。
法官:徐焱
电话:1899595260
执行局长:钱强
电话:15377288086
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杨春秀,女,五十岁左右。2023年11月14日,丹东广济派出所所长门洋,领三名男警察和一名女警察,在杨春秀家楼下,看到杨春秀下班回来,就闯进杨春秀家里,并非法抄家。警察劫走大法书、《明慧周刊》、护身符、一个随身听、两个卡。杨春秀给警察讲真相,他们不听。警察逼杨春秀到派出所,杨春秀被非法关押在派出所一下午,晚上六点半才让杨春秀回家。从警察口里得知:杨春秀是被楼下小店老板给举报的,说杨春秀给小店一个新年台历。
2023年12月24日,杨春秀去广济派出所找警察要抢走的大法书。并告诉警察说:宪法规定信仰自由。所长门洋马上说:“法轮功是某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还说:年后要非法起诉杨春秀。
1月3日,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杨树林乡法轮功学员都广军在家被当地派出所绑架,说有人举报他传播法轮功,要非法拘留七天。
参与单位:
杨树林乡派出所地址:农安县010县道附近杨树林乡政府附近
邮编 130200
电话:0431-83122151
杨树林乡派出所所长:赵某
2024年1月6日下午1点多,长春德惠市五台乡法轮功学员张福玲和董德芹被五台乡派出所警察绑架,预谋非法拘留。
据悉,此次绑架行动是因为所谓上级任务,每个乡两个名额。
五台乡派出所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德惠市018鄉道北50米
邮编:130325
电话:0431-87580010
五台乡派出所警察电话: 18514368500
2023年12月18日,山东威海文登两法轮功学员杨秀红、齐亚杰在文登高村集市讲真相、发台历时,被不明真相的世人举报,被绑架到当地派出所。在派出所,两法轮功学员被强迫签字,遭到他们拒绝。当天杨秀红、齐亚杰回家。
12月26日,派出所又去法轮功学员所在地大队部找他们签字,再次被他们拒绝。之后警察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真相台历、年画、U盘等大法资料。
近期,威海文登市公安局又逼迫两位法轮功学员在《取保候审通知书》上签字。
派出所警察 王胜军、 张蓬
威海市文登公安局国保大队
李本海 15588338159
原所江
12月25日上午9:30左右,遵化市崔家庄镇派出所两个人来唐山遵化法轮功学员常桂华家说,让她抽血。常桂华问:抽血干啥?他们说:国保让的。
2023年12月13日,龙口南山法轮功学员王玉珍被派出所人员进家照相骚扰。芦头镇封家村邢妮也被骚扰。芦头镇封家村韩文梅因在外地孩子家,派出所人没能进家。
实施对闫琳绑架关押的责任人是: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国保大队队长、610办负责人徐志良,电话:13365181072、0515-88420331(宅)
主要参与迫害的人员还有盐都国保大队副队长:吴雷,电话: 13961999955
2023年12月23日下午三点多,平江县南江镇女法轮功学员苏羡荣,在向世人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世人举报,遭南江桥派出所警察绑架,随即家被抄,抄走了所有大法书籍等资料,并把苏羡荣带到派出所。苏羡荣的家人下班回家才知道消息,并立即赶到派出所要人,当晚九点多苏羡荣和家人安全回家,抄走的书籍、资料等被非法扣留。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九连城法轮功学员隋国艳,女,五十八岁,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去亲戚家讲真相,被亲戚家儿子(是癫痫病患者)举报,上午十一点半左右遭虎山村派出所警察绑架。
晚上七点左右,宽甸县国保大队四个警察闯入隋国艳家中,非法抄家。抢走师父法像一张、《为什么会有人类》两张、两个播放器和一个刻有“法轮大法好”字样的挂坠。当天被送往丹东拘留所非法拘留。隋国艳的丈夫说:这些警察都说他们也不愿干这事(指绑架法轮功学员),早就想调换工作了。
隋国艳被非法拘留十天,1月7号,正好是十天到期,家人已接到警察电话通知接人。
2023年4月17日,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樊淑兰在向路人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遭非法抄家抢走法轮功书籍等私人物品;后被取保。参与绑架的是丹东市六道派出所和丹东市振兴区国保,国保队长是李波。
樊淑兰向办案单位邮寄法律文书,向办案单位善意的说明修炼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宪法规定信仰自由,迫害法轮功学员不仅违反中国法律,将来也一定会被追责,然而,办案单位一意孤行,不听劝阻,仍将编造的所谓“案件”递交给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
11月14日下午,樊淑兰到振安区检察院,对办案检察院的人员说明罪名不成立,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哪个法律因她而不能实施。现得知,振安区检察院已将案件退到派出所。
办案单位六道沟派出所,电话:0415-2859110。
已知六道沟派出所警察信息:
刘琦:女,警号:604236,手机:17641585075
辅警回春海:男,警号:F61624,手机:13941519403
振兴区国保大队地址:丹东市振兴区福春街15号118000
丹东市振兴区国保队长是李波.电话:13898513066
大队长 办公:0415--3148211
教导员 办公:0415---3148211
内勤:0415----3148211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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