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女子监狱迫害徐强、郭佩璐、刘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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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辽宁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名为“急训矫正区”,是专门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洗脑“转化”的黑窝。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辽宁女监后,先被押在二监区(入监队)关几天,然后就被关入十二监区迫害。

十二监区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写“五书”而采用的手段包括: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长期站立体罚、怂恿互监组犯人(包夹)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及肉体折磨等。法轮功学员长期被封闭于监室内,被逼迫看洗脑录像、说污蔑师父与大法的话、写所谓“思想汇报”或“心得体会”,写的不合格还要重写,法轮功学员如果不配合就被视为“思想不稳定”,要被“小集训”、加强“学习”,每顿饭只有饼子没有菜等各种手段,逼法轮功学员说出、写出它们想要的话,为了在省局录像“验收”时通过。

所谓“验收”后还没完,十二监区每周二、周四设两节“揭批课”,狱警通过给互监组犯人施压,令她们逼迫学员举手回答问题,不合狱方“标准”的回答就会被狱警单独谈话施压。若很多人不举手,就会集体被长时间罚站。每周六还有进行所谓“周考”,里面有两道“揭批”简答题,答不好或答的模棱两可或分数低,被小队队长单独谈话施压。

在十二监区,法轮功学员的一举一动被狱警监控及犯人监视,法轮功学员之间不允许讲话,眼睛对视都会被警告。

徐强、郭佩璐、刘晓红遭迫害情况

徐强,现年63岁,大连市法轮功学员,因传播真相于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一日被警察绑架,后被普兰店区法院非法判刑九年零一个月,二零二二年三月三日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

郭佩璐,大连市法轮功学员,因邮寄真相信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七日被大连市西岗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四个月,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晚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二零二三年四月三日,郭佩璐被关入十二监区,被单独关押在一楼109室,两至四名犯人轮流对她进行语言攻击,逼迫她一直罚站不准动,不让上厕所,不让睡觉,同时逼看污蔑视频,困了不让闭眼,站不住时被犯人强拉硬拽架着看,郭佩璐坚持三天两宿,濒临休克,被迫“转化”,腿脚极肿,不能走路。郭佩璐账户里五千余元,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洗劫一空。

刘晓红,现年54岁,大连市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被沙河口区白山路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一年六月被甘井子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八日,徐强对郭佩璐提及了自己因不“转化”被打一事。十二监区狱警知道后,将徐强与监控她的“互监组”犯人双双单独关押,进行“矫治”迫害一个月左右。八月二十九日下午,十二监区在一楼活动室开批斗大会,批斗徐强及其“互监组”犯人,狱警孟姝涵、高鑫晶教唆其他犯人对其进行批斗。她们还问郭佩璐的认识时,郭沉默,被狱警训斥,要求与其“互监组”出列面壁,以没有“身份意识”为由,扣上“不尊重警官”的帽子,回监室与其“互监组”接受狱警单独谈话。整个过程,时任十二监区监区长吴妍(于二零二三年九月调离十二监区)旁观监督。

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日,郭佩璐提出没有法律或明文规定法轮功学员的交谈是违法违规的。互监组犯人对她进行言语攻击,逼迫中,郭佩璐高声回应。狱警咒骂郭佩璐,并以“集训学习”威胁,逼迫郭佩璐当众做检讨。

之后,法轮功学员刘晓红也遭“矫治”迫害近两个月。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一日,十二监区又在一楼活动室开批斗大会批斗刘晓红。所有与徐强“走得近”的人都被狱警处置。

十二监区的狱警大多是二、三十岁的年轻人,她们受无神论及中共各种谎言的毒害很深。

辽宁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
监区长:徐曼
科长:胡某(主管“转化”迫害)
干事:张茗涵、吕思瑶、李晗
一小队队长:孟姝涵
二小队队长:高鑫晶
三小队队长:吴明佳
四小队队长:张佳璇
五小队队长:王晰月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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