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市74岁李水清遭诬判被劫持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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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江西九江市法轮功学员李水清女士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被濂溪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十个月,由于身体原因监外执行。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李水清被警察劫持到南昌女子监狱迫害。

李水清

李水清现年74岁左右,原九江国棉二厂前纺车间退休职工。她曾患有气管炎、气喘、肾盂肾炎、过敏性的溃疡性的结肠炎、高血压、胃病、关节炎,两只脚常年浮肿,四处求医无效。一九九六年五月,李水清有幸修炼法轮大法,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很快一身的疾病都不翼而飞。

中共迫害法轮功后,李水清经常遭中共人员骚扰,被绑架、非法关押。

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日,李水清在参加集体学法时,被十里公安分局、派出所众多警察绑架,非法抄家,她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强迫劳动三个月,每月逼迫交三百元的伙食费,警察勒索所谓保证金四千元才放她回家。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李水清被庐山区国保大队警察非法抄家,电脑和大法书、真相资料被抢走。李水清被非法关押在监管医院,八月五日以“取保候审”形式回家。居家期间,警察等人员一直对她骚扰不断,恐吓、威逼她去住医院,不然就收监关押。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江市濂溪区法院在永修县法院对李水清进行异地非法庭审,后对她非法判刑三年十个月,勒索罚金两万元,由于她身体原因监外执行。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李水清突然被濂溪区国保大队警察带到濂溪区医院检查身体。十二月二十一日,李水清被濂溪区国保警察劫持到南昌女子监狱迫害。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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