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下午一点钟左右,广东省茂名市法轮功学员陶永红和来她家的法轮功学员黄英被闯入的多名警察绑架。陶永红、黄英目前被关押地点不明。
据知情人透露,当天早上就有便衣在陶永红家附近蹲坑,直到下午一点左右,当黄英进入陶永红家的时候,三十多个警察一拥而上将两人绑架。当天大概来了三十多辆警车。
陶永红女士一九六零年八月十七日出生,她是广东省石油企业集团茂名公司退休职工,家住茂名市茂南区官渡沙院路。陶永红因坚持真、善、忍信仰,长期遭中共人员骚扰、绑架、关押及经济迫害,她曾被非法判刑,狱中遭非人折磨。
以下是陶永红女士自述修炼法轮功的美好及当年遭中共监狱迫害的经历:
我是一九九八年初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那时我才38岁,已是满身是病:如偏头痛、颈椎病、鼻炎、牙龈出血、乳腺增生、心脏病、肠胃病、风湿病、妇科病等等,由于经常吃药,人又瘦又黑,看上去就象五十岁的人。为了治病花了不少钱,病也没治好,真是劳民伤财,苦不堪言。这时我正好遇上了炼法轮功的人,她给我介绍了法轮功的情况。我就抱着试试的想法,就炼起了法轮功。不炼还不知道,一炼真见效,三个月的时间所有的病全都消失了,身体一身轻。大法真是太神奇了,不让人不信服。我真是无法用语言表达师父对众生的慈悲和救度之恩。所以说,法轮功好不好,只有修炼法轮大法的人才有发言权,就如常人都说这样一句话,实践出真理。
我修炼法轮大法后,懂得了真、善、忍是宇宙的根本特性,也是衡量宇宙中好与坏的唯一标准。修炼人要想好病、祛难就必须重心性修炼。所以我时时处处都按照真、善、忍的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境界。同时我也修去自己以前很多不好的东西,处处为别人着想,学会了用善来对待他人,宽容对待他人。在单位里,工作兢兢业业,别人不想干的活,我主动做,等等,无论在哪里都按真、善、忍做个好人,得到同事、同学、朋友、邻居等人的好评。
我修炼法轮大法后,也给自己的身心和家庭带来受益,同时我的身体已达到无病状态,不需要花钱看病,为国家、为家庭节约了医药费,真是一举好几得。我以前经常为家庭一些小事或钱和丈夫吵架,为孩子不听话经常骂孩子打孩子等。修炼以后都改掉这些不好的习惯,丈夫和孩子都说我修炼法轮功真是变样了。这就是我修炼法轮大法所带来的变化,给家庭带来了欢乐、幸福、和睦。
二零一一年六月九日,我因到镇盛发放神韵晚会光盘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绑架到镇盛派出所,在非法提审时,我不配合他们,一个警察抓住我的头发往后拽,要给拍照。在被非法关押的二十四小时里,他们才给控告人吃了一餐饭。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日中午,我被非法送往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因我按真、善、忍做好人不是违法。六月十三日上午因我拒绝干活,恶警以我不参加劳动为由,指使犯人打我。这天早上一开工,监头阿瑜(羊角人)指使三、四个犯人(其中一个阿梯、一个吸毒犯判十五年、)把我从床上拖到一个角落,拉上布帘避开监控器,三个人摁住我,把我的头摁在水桶里。然后两犯人又用水桶向我左右耳朵拨水。三、四个犯人轮流打累了,休息一会儿,她们说:有的是时间整你,看你服不服。然后又把我拖进去,我坐在地上,两犯人分别拉起我的左右手,另一吸毒犯,穿着又硬又厚的拖鞋,对着我的左肋骨狠狠的踢了两脚,当时痛得我嘴张得大大的,连续两口气上不来,第三口气才慢慢缓过来。看到这种情况后,两犯人不敢行凶了,而那个吸毒犯不死心,叫其他犯人拉一杯尿,想灌我喝,由于一对一,她一个人制服不了我,我用手把那杯尿给推倒,她才摆休。我忍着疼痛,慢慢的坐了起来。这时监头走了进来,对我说:今天这事千万别说出去。我说为什么?你们打了人,还怕别人说出去,我就是要说出去,我还要曝光你们所作所为。洗完澡后,我说要看医生,我痛得难忍。她们帮我叫来了看守所医生,我就把我被打的事告诉了看守所医生。而且这里有四个医生是轮流值班,我也分别告诉他们。只要我能接触外人,我就要把我被打的事告诉世人,让世人知道邪党黑窝是如此迫害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我被打的第三天,主管我这个监仓的警察才上班。后来听这里的一个警察说:主管这个监仓的警察从来没有这么多天不上班的。
因身体被打成内伤,我很难躺下,也无法入睡,而且手不敢触摸左肋骨部位,不敢打呵欠,不敢大声说话。在监仓我坚持炼功两个月后,身体才慢慢恢复起来。可是在我身体还没完全恢复的情况下,所长又开始加重对我的迫害,给我戴了十四天的脚链,造成我身体越来越差,身体由原来的一百零三斤下降到八十斤。大概两个月后,左耳朵开始流脓,此时我发现自己的身体开始慢慢消瘦,越来越瘦,犯人看到我都怀疑是不是得了什么病,说我睡在床上就象死人那样。被邪党整的瘦得不成人样。(我以前年轻时八十来斤也没有那么瘦)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日,我被非法送往广东省女子监狱。在非法关押期间,监狱强迫我放弃信仰。首先是要我穿囚服,我不穿,警察就叫来四、五个犯人,强行给我穿上囚服。他们要我学习、背监规,我不听,他们就不让我睡觉,坐在小板凳上,一个叫李琼(梅县人)的犯人看守,一睡着就把我搞醒,白天还要我学习,中午罚我到楼下洗七百多人的碗,控制饭量、控制开水。看我还不转化,晚上强迫让我站在厕所边,不准靠在墙边,连续七天晚上就站在那,二十四小时不让我睡觉。我记得在第七天晚上时,站了没多长时间,人就睡着了,整个人往前冲,只听一声响,我的头撞在对面厕所凸出墙角上,主管我的恶警看我不行了,让我睡了两个晚上觉,然后又是连续六天晚上让我站在那,又是24小时不让我睡觉。断断续续折磨了我两个月。
后来我因不肯放弃修炼,他们就开始加大力度迫害我。采取什么攻坚的形式,二十四小时把我关在小房强迫我学习,放污蔑法轮大法的录像让我看,强迫洗脑及听邪恶者的灌输。六个警察轮番值班,五个犯人监视我。犯人为了早日出监,积极配合恶警,对我说:你不转化,有的是办法对付你。黄卫红踩我的脚,踩下去还要转两下;李艳莉捏我的大腿,捏的大腿都是一块青一块黑的。赖冰梅看我不肯做作业,一巴掌打在我脸上,最后反过来说是我先打她,其实我也没打她,我告诉她这一巴掌不会让你白打的。后来上来一个叫敏(音)恶警,阴阳怪气地说:你打人,我没拿电棍上来,电电你看你还敢打人不。我不肯吃药,五、六个犯人把我按在地上灌我吃。在生活上,给我减少饭量,不让喝水,不让洗澡、洗头,不让上厕所。因不让我上厕所,我憋不住就拉在裤子上,她们也不让换裤子,凌晨三点左右才让我回床上睡。
由于长时间的迫害造成我的脚肿得很厉害,左耳二十四小时耳鸣,人急速消瘦,全身骨头痛,大热天都要冲热水。肠胃病又复发,两天拉一次,吃饭、劳动中说拉就拉,身体很虚弱。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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