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营口市邹建华女士遭非法判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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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辽宁省营口市今年66岁的法轮功学员邹建华女士二零二三年七月六日被辽中市法院非法判刑十八个月,非法罚金两万元。邹建华已上诉。目前她被非法关押在沈阳第一看守所。

邹建华一九五七年三月七日出生,家住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二零二三年一月三十日,邹建华在沈阳市皇姑区母亲的家中被警察绑架。据悉,当时警察不容分说就把人带走,并抢走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

邹建华的父母都已年迈,母亲陈万莲今年87岁,父亲瘫痪不能自理,平时两位老人都是邹建华照顾。

邹建华女士于一九九六年七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她曾表示,自从修炼了法轮功,她的人生有了准则,时刻按照真、善、忍的心性标准要求自己做个好人,遇到矛盾首先向内找,在家庭中看淡与姑姐、婆婆之间的矛盾,在社会上要求自己做一个好公民,在工作上做一个好员工,不争名利。

她的母亲陈万莲看到了大女儿修炼法轮功后,简直换了一个人,身体好了,脸色好了,还特别有精神,好象有使不完的劲。于是陈万莲也在于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没想到不到半年,她全身的疾病——产后风、肝囊肿、胆囊炎、胃下垂、神经官能症、妇科疾病,风湿性心脏病、鼻窦炎、骨质增生等等,全都消失了,真正是无病一身轻。

可是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母女俩都失去了信仰自由。特别是在迫害初期,派出所的片警和社区人员经常上门骚扰,逼迫她们签字,不让她们炼功等等。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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