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天津市宁河区法轮功学员杜艳红二零二三年五月份被芦台镇派出所通知去一趟,结果一去不归,被冤判一年半,劫持到天津女子监狱。
二零二二年一月八日,杜艳红去同修家时被警察绑架,警察从她背包里搜出了内存卡、真相粘贴、真相币,当天非法抄家抢劫。后杜艳红被取保候审,强制罚金5000元。
当年四月份宁河检察院通知杜立案审查,杜艳红看着这个通知,想起这么多年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看着眼前瘫痪在床不能自理、每天需要她伺候的母亲和年幼的儿子、上学的女儿,她彻夜不眠。因她精神压力太大,家属将她送往康复医院调养。
二零二三年五月份,法院非法开庭,杜艳红义正词严地做了自我辩护,讲述了法轮大法的美好,揭露了中共的邪恶,奉劝公检法人员善待大法才有未来。杜艳红当天回家。
二零二三年五月份的一天下午,宁河区芦台镇派出所警察孟维泽去杜艳红家,让她去派出所一趟办完事就回家,结果杜艳红一去不归,被诱骗到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九月底,家人这才知道杜艳红被冤判一年半,劫持到天津女子监狱。
刑事裁定书(2023)津03刑终148号
审判长:仲彬
审判员:魏晓飞
审判员:戴世强
法官助理:蔡晓彤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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