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宁晋县法院以假证据枉判赵灿四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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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宁晋县法院对青年法轮功学员赵灿非法开庭,出示所谓“证据”U盘,内容不过是电子书,法官和公诉人惊讶,见证假“证据”。但是,中共治下的公检法罔顾事实,枉法判决赵灿四年六个月。赵灿依法上诉,再被邢台市中级法院官员非法维持冤判。二零二三年七月中旬,赵灿被劫往唐山第二监狱迫害。

不久前,赵灿的家人到监狱探望赵灿。因他不“转化”,监狱人员原本不想让家人接见,但看他母亲身有残疾,风尘仆仆远道而来,最后让赵灿见了家人。目前,赵灿心态平静,每天被迫做奴工(蹬缝纫机)。

赵灿一九八七年生,现已36岁,他是河北省蠡县郭丹乡武家营村人。赵灿大学毕业后,在河北省邢台市工作。他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

好青年被绑架和非法关押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五日,赵灿被邢台市宁晋县公安局警察绑架,关押在位于邢台市宁晋县凤凰镇刘路村的看守所。警察欺骗家属说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日放人。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日,当家属千里迢迢赶到看守所时,得到一张当日赵灿被非法转刑事拘留的拘留证。

赵灿被关押一年两个多月后,二零二二年九月下旬,赵灿的家属接到宁晋县法院通知,说二零二二年十月十日对赵灿开庭。当家属和律师不辞辛苦赶到宁晋县法院时,得到的却是宁晋县法院法官一句:改日开庭(三个月内择日开庭)。家属听后,非常无奈,一年多了,孩子现状怎样,一点不知道。

非法“证据”令法官和公诉人哑然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多,宁晋县法院对赵灿非法开庭。而此时,赵灿已经被非法关押一年零七个月。

在庭上,赵灿陈述了他被绑架、关押、刑讯逼供和“转化”迫害的过程: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五日,当地公安警察到单位绑架了正在上班的赵灿,随后非法抄家,抄家时,警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

赵灿被绑架到公安局后,几个人围着他,吓唬他,逼他认罪、签字。后赵灿被劫持到看守所。一个小头目警察指使吸毒犯和其他犯人殴打赵灿,不让他吃饭、不让他睡觉、不让他上厕所,还拿鞋打赵灿的脑袋、扇耳光,给赵灿灌凉水,灌的凉水从他的嘴、鼻子往外喷,还继续灌。

在看守所前期,宁晋县看守所总是给赵灿家人打电话要钱,家人就给钱,但是看守所总是跟赵灿说:你账号上没钱。家人给赵灿邮寄的一些衣服,看守所也没给赵灿。

非法庭审持续到中午十二点,法官和公诉人没有反驳意见。

下午两点一直到六点半,法官几次问赵灿:你认罪吗?赵灿回答:我不认罪,我没罪。哪条法律规定我犯罪了?我触犯了哪条法律?法官低头不语。

法官说:你有这么多U盘,判你四年零六个月,你认罪吗?律师要求当庭放了U盘的内容,结果,U盘的内容是电子书。法官和公诉人看到了,都很惊讶:是电子书啊。

赵灿说:我写的字还多,怎么不按字的多少判啊?法官说:这不还没判吗?法官重复中共的迫害政策。律师说:哪条法律规定了?个人说的话不是法律。法官和公诉人哑口无言。

律师说:两次开庭,法官和公诉人没有反驳意见,应该释放我的当事人。最后法官说:得调查取证,是谁打了赵灿,十五天后出结果。

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入狱 坚持正信

但是,中共治下的公检法罔顾事实,晋宁县法院法官枉判赵灿四年六个月。赵灿不服,依法上诉到邢台市中级法院,再被非法维持冤判。二零二三年七月中旬,赵灿被劫往唐山第二监狱迫害。

赵灿坚持信仰真、善、忍,保持平静心态,被迫做奴工,日前,会见了远道而来的母亲和其他家人。

中共迫害法轮功已经二十四年余,中共政法委执行迫害政策,颠倒了是非善恶,“上层”非法定罪,各级司法机关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捏造罪证、罪名构陷,给广大法轮功学员和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同时,这些参与迫害的公安、检察官、法院人员也同是迫害政策的受害者。

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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