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成都市西华大学(原四川工业学院)魏永清老人二零一八年五月被非法判刑五年,当年已经78岁的他被劫持到乐山嘉州监狱关押迫害,二零二三年出狱时身体虚弱,神情呆滞,时常随地大小便,于八月二十九日含冤离世。终年83岁。
魏永林原是四川工业学院机械系助理工程师。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至今,他多次被非法关押迫害,先后在成都九茹村看守所、新津洗脑班(对外谎称“法制教育中心”)、成都市看守所、乐山嘉州监狱等地非法关押,其中在新津洗脑班非法关押十七个月,在嘉州监狱服刑五年。在关押期间,中共恶人为了让魏永清放弃信仰,曾对一个70~80岁的老人施以多种酷刑。
二零一七年二月三日下午五点过,魏永清被警察非法抄家并绑架,抢劫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价值约为一万左右。二月四日,因魏永清年纪过大,派出所叫魏永清的女儿接回。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魏永清被非法庭审。公诉人胡珍宣读完起诉书后,魏永清在庭上驳斥公诉人颠倒黑白的指控。老人当时高声驳斥:“什么是邪教?法轮功是×教吗?你凭什么认定法轮功是×教?法轮功按中国的法律也完全是合法的。所谓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的帽子扣在我身上完全是子虚乌有的。自从一九九九年江泽民一伙迫害法轮功,多少无辜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二零零零年八月,中国的法轮功学员王杰和朱柯明依照中国法律向中国最高法院起诉江泽民、曾庆红、罗干,控告他们迫害法轮功的罪行。遭到中共的打击报复,被非法关押、判刑,王杰被酷刑折磨致死,朱柯明千万家产被掠夺一空并被判刑。请问这是谁在破坏法律实施?作为我们一个小老百姓又有什么能力破坏法律实施?”魏永清老人问得公诉人与法官哑口无言,急忙打断他的辩护,宣布休庭。
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魏永清在成都市郫都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宣判:判刑五年、罚金两万。据魏永清老人事后回忆:退庭后,法官杨蓉假意对魏永清和他老伴说,虽然这样判了,但不会被收监,也不会追缴你的罚款,你和老伴现在就回家,好好过日子,不要到处走。要上诉也可以,但是最好不要上诉了,没有用的,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魏永清及其亲友都信以为真,放心的回家了,并且听从了法官杨蓉的骗人谎言,没有上诉,大约十五天后,两名法警到魏永清老人家中把他带走,直接送往了嘉州监狱。
在狱中,魏永清老人为了抵制迫害,不签字、不报告、不站队、不报数、不起立、不背监规纪律、不配合转化被强制“吃秒饭”,被严管。被长期罚盘坐太阳高温下,臀部都坐烂了,多次受高压电棍电击,喷海椒水于眼睛中。所谓“秒饭”就是一级严管犯人早上只有两口米汤喝,中午、晚上规定十五秒吃完一顿饭,据吃过秒饭的人说,为了赶时间饭到嘴里根本来不及咀嚼就往下咽。一般关押者吃秒饭的时间为三天到十五天不等,法轮功修炼者可无限延期。
二零二三年冤狱期满,魏永清已是83岁高龄,身体虚弱,神情呆滞,时常随地大小便。由于自己的退休金被非法剥夺,老伴没有了生活来源,几年前就把住宅出租给学生来维持生活。失去住房的二老只好回到乡下老家,还受到村上干部的看管和监视,八月下旬一天不慎摔倒,送医院急救无效,于八月二十九日含冤离世。
示意图:中共监狱中的奴工迫害
四川嘉州监狱由原四川省五马坪劳改农场和乐山沙湾监狱合并名为嘉州监狱,位于乐山市全福镇,大门外挂牌:晨马集团有限公司。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和其他服刑人员每天長时间(每日十小时以上)从事劳役,做奴工,为“五粮液茅台酒、泸州老窖”等名酒贴商标,为服装等半成品加工为成品,为手机、电脑、电视机等加工配件,将电子元件半成品组装为成品(由成都和强集团责任有限公司提供半成品)。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恶警首先用想在精神上击垮你,然后肉体上摧残折磨你,强迫写“保证书、认罪书、悔过书、决裂书”所谓的“四书”。监狱警察对法轮功学员肆意打骂、面壁罚站、罚蹲罚坐、剥夺睡眠、整天不许说话、不许有任何动作活动等等各种酷刑和体罚。法轮功学员踏进嘉州监狱门,就被强制自称:罪犯××报告警官,请指示。狱警准许后方可越过警戒线,再由牢头戴到指定地方,强迫法轮功学员面壁三点一线(鼻尖、膝盖、脚尖)紧贴墙壁站立,数小时后由牢头讯问:姓名、哪里人、服刑期,随即搜查你随身携带的物品,脱光全身衣服,赤身裸体面壁而站,张开五指高举手臂做多个下蹲动作,再转身面对獄警,双手抱后脑勺、張嘴检查口腔内有无夹带东西,再用金属探测器在全裸的身体扫一遍后穿上囚服,剃光头,剪指甲,再强迫法轮功学员面壁盘腿坐几个小时,直到下午六点吃饭前编到组内,并指定两个刑事犯包夹一个法轮功学员,全天二十四小时寸步不离的跟踪、监控。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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